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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认购协议
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新疆乾瑞赢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东路天富巨城B64-C1联系电话:0993-2700020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由甲方包销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商铺使用权事宜订立木合同O第一条:乙方认购上述商铺的概述一、项目名称:【现定名】:二、项目位置:石河子开发区北三路与东四路交汇处(友好时尚购物中心)三、乙方认购的商铺使用权为【层】号房,共间(以下简称该商铺)。
四、该商铺的用途为商业,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千百拾万千白拾—元整,即人民币元整。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乙方选择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或超出3%部分的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二X100%合同约定面积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方式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年月日前付清全部商铺使用权认购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第五条:交付期限甲方应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
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交付条件的商铺予以交付。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30日内告知乙方的;2、;3、o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该商铺认购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30口未付清全部认购款,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木合同项下面的所有合同权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将该商铺使用权另行出售,乙方应当按该商铺认购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已收取乙方的认购款中扣除。(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将该商铺交付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统一经营管理和使用。(二)在统一经营管理和使用期限内,乙方要求变更、退回该商铺或解除本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甲方有权按该商铺认购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从乙方缴纳的认购款中扣除,其余认购价款自甲方同意后的1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给乙方。
第七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致使乙方所认购商铺无法交付委托经营方使用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第八条:甲方保证认购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甲方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R期达到使用条件:1、水、电、电梯于交付之日达到使用条件;2、电话、宽带接口于交付之日预留到位,乙方自行申请开通;3、暖气于房屋交付后的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第十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认购上述商铺使用权满五年(自乙方支付全部认购款次日起计算),则享有由委托销售方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办理所认购商铺产权证书的权利,办理期限为180个工作日。由甲方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产权证书。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前款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认购商铺产权证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前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H起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全部购房款,并按乙方已付该商铺认购款的0.5%支付违约金,届时木合同自动解除。如甲方逾期未退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实际收取乙方认购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如下:1、该商品房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甲方所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甲方所有;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甲方所有;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甲方所有;5、o第十二条:乙方的商铺仅作商业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和用途。乙方有权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供方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冇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盖):【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签盖):【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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