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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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安全施工协议-道路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临汾翼城南梁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安装工程地点:翼城南梁110kV变电站工程内容: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发包单位(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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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和拒绝改正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2. 在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交待带电设备的部位、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区域,经双方确定无疑后分别签字,并将所有记录或资料完整保存。3.派专人负责配合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按照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并限制承包方人员的活动范围。4.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前所需的各种申报批准手续,协助承包方制定好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工程主管单位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批准执行。5.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除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应要求承包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6.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以及电网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规定按比例扣除安全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五、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遵守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任何责任。2.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承包方的失责而造成的其它损失。3.不得将工程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进行安全教育、电力安全知识的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报发包方的安监部门备案,领取“临时许可工作通知书”。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工作业证》 。5.按协议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以及烧烫伤等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6.在协议实施期间,承包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7.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方过失造成发包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8.应自觉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并始终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禁止乱动、乱碰带电设备,误登、误爬架构和铁塔,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因违章及不遵守相关规程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组织学习进行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知识的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报发包方的安监部门备案,领取“临时工作证”。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工作业证》9.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施工中所需电源、水源等事项应事先申请,严禁私拉乱接。10.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 。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危险作业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问题时及时启动预案,防止事态扩大。11.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六、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方安监部门,同时按国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 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可为其提供便利条件。3.发包方和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七、补充条款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不能代替工作票和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只做为安全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如需工作还应到设备管辖单位申请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2.本协议后面应附有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证明书)的复印件。3.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发包方安监部门收取承包方安全抵押金。九、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安监部门分别保存一份。十、协议生效与终止协议订立时间:2014年06月25日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名称:承包方名称:(盖章)(盖章)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安全技术交底注:承包方对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交待的事项已清楚明白,确认无疑问后签字安全技术交底人: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年月 日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鞍山九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二、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9、保证现场的机械、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12、乙方应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三、违约责任1、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的,乙方按100元至2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10、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11、吸烟:施工现场生产区设置吸烟区,施工人员必须在吸烟区内吸烟,对于在吸烟区以外吸烟的,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2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2、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每人次缴纳200元罚款;13、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200-300元;14、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次罚款200元;15、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200元;16、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17、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1)若已落实,双方签字;(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18、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19、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20、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1)火灾事故的划分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2)事故责任的划分① 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③ 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现场办公室。甲方(章):乙方(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施工队安全协议合同编号: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安全生产协议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分包施工合同的安全生产责任,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4、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及业主、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2、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4、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5、乙方自带或租赁的施工机械(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附检测合格报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8、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监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9、 分包方必须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0、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和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业主、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三、安全保证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如安全措施不力、控制不严甲方检查发现后视为乙方违约,进行相应扣款,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扣款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款元;2、登高或临边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次扣款元;3、雇佣童工进行施工作业每人次扣款元;4、酒后上岗每人次扣款元;5、特种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款元;6、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施工作业每人次扣款元;7、发生未遂事故,视情节每次扣款至元;8、甲方、业主或行政机关发现的隐患未进行整改,视情节每次扣款至 元;9、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款元,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保证金全额扣除,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四、其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 安全施工协议范本安全施工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第四条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第五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第六条双方权利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第九条附则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一、管理目标: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为零;2.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3.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二、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4. 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 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4.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4.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4.6.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6.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4.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4.8、乙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4.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11.5、如果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工伤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4.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4.13.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4.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4.13.3、乙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4.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4.13.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4.13.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4.13.10、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甲方决定;4.13.12、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五、争议的处理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补充条款七、合约书的份数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八、有效期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甲方:乙方:施工安全协议_doc施工安全协议书总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旬麟二级公路XL—0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工程地址:咸阳市彬县城关镇姜渠村3、承包范围:桩基施工4、承包方式: 劳务承包1、责任范围乙方承担所有工程项目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生产设备,机电设备,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办理劳务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2、目标管理内容(1)坚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本工程项目施工中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2)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场安全达标优良,并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3、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规定,进场前乙方必须按规定给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上报甲方备案。(2)甲、乙双方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制度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并进行经济处罚。(3)施工前,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场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和组织。乙方必须召开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做好记录上报甲方存档。甲、乙双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入场三级教育,建立人员安全教育卡及考核成绩归档,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进出场人员、材料包括工具等必须详细登记,人员必须凭胸牌出入,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场。(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乙方对本单位定期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由安全主管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并由甲、乙双方分部、分项主管人员签字确认,交底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分部分项主管人员必须按时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会签单上报甲方一份进行存档,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由于乙方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按交底要求进行交底,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杨军利同志负责本分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火工作;并向总包单位(甲方)交纳安全保证押金贰万元,工程完工退场无安全事故及其它问题安全保证金如数退回给乙方。甲方指派张铁伟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沟通、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局部停工甚至全部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下发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和未按期整改的,甲方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接受并持续整改完善,如乙方对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拒签字,甲方将进行公示后生效,由甲方上报建设单位在当月工程费用中扣除。(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都必须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凡是由于乙方购进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或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及未戴、系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面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8)班组未有义务安全监督员的严禁施工,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面责任和经济损失。(9)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场作业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措施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甲方经济处罚。(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面责任和经济处罚。(11)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严禁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更动的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员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2)乙方须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安装电表以及用电损耗费用包括水费当月结清,凡是违反本规定或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电源造成短路或造成后果的由肇事单位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半成品的保护,执行甲方成品保护交底的要求,如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人员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面责任和经济损失。(14)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查证件,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指挥,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由于违反以上规定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事故,由肇事者所属单位承担全面责任和经济损失。(15)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 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提供伪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一般事故由甲方及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处理,由甲方或上级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为最终报告,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安全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予以停止施工并上报建设单位,其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一、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与施工合同同步,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二、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1、甲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并协调、督促乙方遵守及执行。2、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乙方进行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知识宣贯,适时组织恰当的安全教育活动,交底和教育记录经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作业区域或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告知、督促乙方改进工作和整改隐患。5、甲方有权随时叫停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整改;对于有紧急危害的安全问题或严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暂停施工。6、对国家规定的需有资质管理的施工项目,甲方应当依法审核乙方的相关资质和资格。7、甲方应对由于甲方原因引发的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8、甲方明确——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为甲方现场安全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确认安全生产工作,如甲方现场安全联系人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及《施工合同》(或其他主合同)的约定,对施工作业及作业区域人员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对由于乙方原因引发的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开展日常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环保责任。3、乙方针对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队伍,配备应急器材,迅速、正确处置突发事故。4、乙方明确——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为乙方现场安全联系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确认安全生产工作,如乙方现场安全联系人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日常安全、环保监督或检查,落实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积极予以整改。6、乙方应具有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承接施工项目内容相对应的资质,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完好,安装搭建符合国家规范,并在有效检测检验期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或资质,应持证上岗,资格(资质)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对其真实性负责。7、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指导、监督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8、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07施工安全协议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书总包人【全称】: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或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或简称乙方】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就隆鑫·花漾城(梁平)一期(B区)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一下协议:一、用工制度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对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2.分包方须持有当地所属区域政府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3.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需持有当地所属区域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法的健康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4.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分包管理手册》之相关管理规定及发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二、安全生产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3.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按当地所属区域政府达到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4.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5.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7.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8.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2]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换领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2]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3]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4] 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1]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巨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4]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5]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6]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7]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8]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a、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b、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c、分包方要积极配合发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d、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e、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F,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分包管理手册”。三、安全防范1.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3.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官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5.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发包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6.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7.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务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8.分包方应按规定每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四、消防保卫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政府、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2.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五、现场及其人员管理1.严格遵守《当地所属区域政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V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4.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a保安;b施工安全;c门卫制度;d卫生: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5.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6.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7.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安全协议(样本)施工安全协议甲方(全称):*******有限公司乙方(全称):填上施工单位名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填上合同名称工程施工,为确保甲方生产、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有效的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生产、施工的顺利完成,为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此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双方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现场配备与工程特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施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5、发生事故及时进行抢救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 执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甲方职责1、甲方对乙方安全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监督,并将甲方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纪律、规定等事项告知乙方。2.甲方为乙方进场作业提供尽可能的协调和支持,使乙方可以按期入场作业。3.在乙方进入现场后,甲方设立专门人员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整改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4.甲方驻施工现场人员负责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安全事项,乙方对甲方的监管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5.甲方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有权对乙方区域随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停工整改),以确保施工安全。6.甲方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行为,可依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无安全措施的作业行为有权要求停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纠正后方能正常施工。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乙方职责1、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供甲方备查。2、施工前作好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使其懂得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3、现场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作业证方能从事其作业。4、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资金自出、责任自负” 的原则,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教育管理力度,增加安全投入,解决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5、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乙方人员在进入场地施工前,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供甲方备案。6、严禁利用甲方提供场地,从事与为甲方施工作业无关事项;因乙方人员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防护网、安全帽、保险绳、警示牌、安全隔离带等),并对安全设施不全或不正确、不严格穿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的一切后果负责。9、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10、乙方必须严格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完善物资安全保存保管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存放、堆放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如确系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在甲方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备案。11、乙方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安全管理,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安全用火用电,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对在乙方施工作业区及乙方施工人员生活区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监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强令冒险作业,对乙方人员的任何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须自行担负责任。13、乙方必须制订书面的可操作性的施工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书面预案必须送甲方备案。14、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组织事故救援,保护好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逐级上报,不得隐瞒。15、、施工过程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而导致的责任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2015年5月年5月日2015日9-3-3-1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甲方单位名称: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名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1、乙方进甲方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9、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年月日日施工安全协议书3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联系电话:一. 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二.施工项目:三.施工地点:四.施工时间:五.安全协议内容:1、乙方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2、乙方施工前,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消防工程安装合同》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施工方合作;3、 施工人员进住施工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5、乙方负责人需责成施工队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7、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现场管理员二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按公司制定的《天宇消防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制度》《天宇消防质量检查标准与奖罚制》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9、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奖罚措施按甲方制定的《天宇消防质量检查标准与奖罚制度》进行处罚。七、工期、付款方法及其他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消防工程安装合同》执行。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安全协议范本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协议内容:(一)登高上架要求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二)用电要求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三)电焊机使用要求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四)动火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七)安全管理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八)文明施工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配合协议甲方:新建哈大客专四点系统集成房建有限公司乙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哈大客专系统集成第一项目一、工程项目:哈大客专四电系统集成房建工程二、施工责任地段、内容和期限;施工地段:DK185+275—DK404+200内容:哈大客专房建期限: 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三、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京铁师﹝2008﹞435号关于印发《营业线施工管理及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铁建﹝2005﹞763号关于印发《加强铁路电缆安全保护的规定》的通知;京铁建﹝2005﹞209号关于印发《防止在既有线施工挖断电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乙方在正式施工24小时前,以电传形式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包括施工计划(含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施工中并保持信息畅通,互通电话确认。2、乙方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3、 乙方在了解施工范围内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后,应使用挖纵横沟等方法,进行确认核实。对地下电缆要按走向在地面插旗或撒白灰等方法做好标志。技术人员要绘制平面图,并标明埋入深度。对需长时间外漏电缆要用钢管、塑料管或模木板槽加以防护。4、甲方配合监护人员不到位乙方不准进行施工,电缆线路周围禁止使用各种机械进行施工,确保信号电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因施工临时敞沟或外挂的电缆乙方必须做到24小时内不间断看守。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配合人员指挥,在施工中危及甲方地下电缆及设备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并经甲方配合监护人员同意后再进行施工。6、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7、因乙方施工造成既有线信号设备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抢修,甲方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发生事故后,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如实汇报。8、甲乙双方随时监视既有线信号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确认对既有信号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9、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核查既有信号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无法确定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共同探查和确认位置。10、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有关人员,按《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交接。对于质量不合格和尾工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验收完毕三个月后乙方必须交齐竣工资料。11、施工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迁改甲方设备或电缆,如确需迁改,乙方暂停施工,待甲方设备或电缆迁改完毕后方可施工。四、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1、乙方施工前甲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纠正或制止无效及时填写《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按北京铁路局﹝2008﹞ 435号文执行。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乙方事故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按照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五、乙方付甲方施工安全监护费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费用到位后方准开工。六、本协议一试六份,双方各执三份。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议。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 施工安全监护协议甲方:新建哈大客专四点系统集成房建有限公司乙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哈大客专系统集成第一项目哈大客专系统集成房建由中铁电气化局担当主体施工单位,按照路局有关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哈大客专四电系统集成房建工程2、施工影响范围:DK185+275—DK404+200起止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二、 安全防范内容1、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必须严格遵守铁路《技规》、《行规》、《安规》、京铁师【435】号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北京铁路局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施工安全。2、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细化方案,甲方根据勘察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配合方案并做好事故抢修准备。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地点、范围、时间及时派驻安全监护员,配合乙方施工,施工不停,监护不断。三、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甲方:1、 甲方成立专项组织,实施现场监控,并安排技术业务和责任心强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对严重违章及安全措施及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及时进行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除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及牵引供电设备安全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或请求上级部门责令乙方停工整顿。2、甲方监护配合施工过程,必须准备相应的抢修车辆、料具,做到随时出动进行抢修。乙方:1、乙方必须持有路局审批的《施工资质认可证》及《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既有线施工审批表》。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时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3、乙方应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又效益的关系,坚决杜绝野蛮施工和超范围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运营和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4、乙方进行施工前,必须在甲方现场有人监控下方可施工,施工中,接触网、电力设备不停电,人员机具必须严格保持与接触网和电力设备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电缆、水管路,如交叉口处不得不占压电缆、水管路径路时,必须由乙方做好加强防护措施,如威胁设备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6、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设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按照津秦公司有关规定执行。7、施工范围内,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电力、给水管线外露的,由乙方负责做好防护,其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结束前,必须在甲方监护人员配合下,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结束前,必须在甲方监护人员配合下,有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8、在甲方施工范围内,发生设备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设备故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在电化区段进行施工作业,使用大型施工机械,需要甲方进行配合监控。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监护费用贰万元整(20000.00元人民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结束后自行作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施工安全协议甲方:新建哈大客专四点系统集成房建有限公司乙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哈大客专系统集成第一项目施工日期: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施工地点:DK185+275— DK404+200施工项目:哈大客专四电系统集成房建工程乙方施工地段内,有甲方管道及光电缆,为确保光电缆安全,不造成损害,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1、乙方在签订施工协议前,应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双方共同勘察现场,明确施工范围及甲方既有设备的现状,经会商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48小时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甲方。3、甲方派人配合,探测通信管线径路,甲方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后,做相应的指导,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线或光电缆,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制订相应的施工方案。4、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甲方既有光电缆的土层上,必须动土施工时,需在甲方光电缆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暂时无法移设,采取防护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5、乙方在施工的整个区段内,距离通信光电缆左右各2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施工。必须是甲方配合人员监护下可采用人工开挖施工。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7、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按照津秦公司有关规定执行。8、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9、施工范围内,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线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结束前,必须在甲方监护人员配合下,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配合人员的指挥,甲方配合人员不到现场,不得擅自施工。同时,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强化教育,杜绝野蛮施工。11、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他故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13、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因施工造成甲方光电缆损伤中断,执行该协议发生纠纷时,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 日施工安全协议书[1]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乙方在甲方所指定场所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为方便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书:一、物件安全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2.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二、设施安全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三、高空作业1.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3.在屋顶等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5.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5.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6.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7.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8. 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四、其它1.甲方为乙方协调水电及其他相关事项。2.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3.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五、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及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盖章)日期:(盖章)日期:乙方:签字:施工安全协议(1)施工安全协议甲方:楚雄明珠百货有限公司乙方:兹有乙方:自愿承接楚雄明珠百货有限公司工程,为了进一部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根据相关安全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以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二,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 相关安全义务和责任1,甲方为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负有指导义务。2,乙方应该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施工结束,施工方未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未给甲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3,所有水电安装、拆除,由甲方水电工负责,乙方应按甲方水电工收费准,在总体工程结束前,付清安装费,未经甲方水电工委托或授权,禁止乙方人员私自拆装。4,乙方应遵守《装修、动火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动火,乙方应该提前一天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手续。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施工中发生起火,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5,乙方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如造成人员意外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6,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设立必要的警戒和警示,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如物品下坠造成人员意外伤、亡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7, 乙方在设计、施工中,应充分考虑所安装部件、构件的安全性和稳固性,如给甲方在经营、使用中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8,施工、收工、工程结束,乙方应对工程垃圾和施工产生的附着物、填充物进行清除,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未彻底清除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工作,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甲方可视违规情节对乙方处于10至200的罚款,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和工程款中扣除。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乙方: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施工安全协议书2施工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名称(公章):施工单位名称:(公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安全储运部负责人签字:企业管理部项目负责人签字:协议签字时间:年月日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字时间起至施工完工止施工安全协议建设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一、 工程项目名称:二、工程地址:三、工程范围: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五、甲方的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六、乙方的安全责任: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现场施工中,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4、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6、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乙方要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要提供合乎标准的劳动用品和护具。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签定日期:年月日注: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外来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签订地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Ø 安全用电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Ø机电设备使用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Ø 人员安全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 日外来施工安全协议外来施工安全协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 工程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7、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燃气管道破裂、通讯线缆损坏、电线电力设施的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Ø 安全用电1、临时用电必须如实具体向甲方提出申请。2、保证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Ø机电设备使用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2、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Ø 人员安全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山东蓝天板业有限公司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年月 日施工安全协议(100)施工安全协议工程名称:除尘器设备本体安装施工单位:本协议签定日期:二00四年五月一日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确保双方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设备、财产的安全,消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更好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依据工程合同,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电除尘器安装2、工程地点:3、开、竣工日期:2004年5月1日至2004年7月10日4、施工内容及范围:除尘器设备本体安装二、双方共同责任:1、甲乙双方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本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双方必须协商搞好落实安全工作联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经常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3、双方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4、双方在安装施工前期,现场要设安全通道,各自划好安全生产施工区域,双方职工未经允许,不得到双方工作区域逗留和乱动对方的设备、设施及材料。双方职工行走、搬运材料要走安全通道,如特殊需要必须先联系,得到许可后,搞好确认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动用操作。否则出现后果责任自负。5、在自行生产和施工中各自造成事故,各自负责。如因对方不和理伤害发生事故由事故方负责;如因双方责任发生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如发生异议,由上级有关部门裁决。6、双方职工必须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处理,发生违章被罚款,由违章方自负。7、交通、防火工作按上级有关业务部门轨道执行。8、补充事项:现场交叉作业要做好联系工作,设立监护人。三、甲方责任(甲方应做到)1、开关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危险源点及有关安全资料。2、安装、施工期间,大车使用、现场要设专人指挥,天车吊物要从施工区域上空通过时,要以铃示警通过,以防发生坠物伤人。四、乙方责任(乙方应做到)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及本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办理施工工作票,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接受安全管理。2、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3、施工中必须熟悉环境,准备好防范措施。4、设备、机具在使用中要自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现场要设专人监护和指挥生产,危险区域要设围栏和安全防护标志。高空作业必须(交叉作业的)不许高空往下扔物,以防发生意外。6、交通、防火工作的落实、整改工作,要按国家有关业务部门规定执行。。7、必须搞好清洁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现场平整干净。8、施工用临时建筑和施工场地必须办理批准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施工完后马上才除清场,否则发生上级部门处罚由责任方负责。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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