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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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担保合同,保证合同  篇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乙方受丙方的委托,愿意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为甲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乙方作为丙方的还款连带责任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对主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补、补充条款中丙方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期间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届满之日起算。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无论乙方是  2  否已经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丙方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2、甲方给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  乙方(签字、手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年月日  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  第2页共2页  篇二:担保合同的种类  担保合同的种类  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抵押  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来源:招标师在线(QQ学习群:),欢迎分享本文!  篇三: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为企业)  合同编号:  保证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认真仔细阅审后签署。  鉴于甲方与债务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签订了编号为【号】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甲方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保证担保。为此,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在青岛市______区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  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案件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方式:乙方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有  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如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保证的独立性: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主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方、债务人或乙方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  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1、乙方具有合法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资格,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  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  准确、合法和有效,未向甲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任何信息,在甲方审查其资信材料和担保能力情况是积极配合;  3、乙方自愿为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完全了解主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4、乙方保证在债务人未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甲方借款本息时,无条件偿还  债务人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法院强制执行时,自愿放弃法律上的一切抗辩权,无条件接受执行。  5、乙方有足够经济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且不因任何强制指令,或财产状况的改变,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与除甲方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在书面通知后10日之内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6、乙方在保证期间内有义务对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7、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本合同的提前履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  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第七条主合同的变更:乙方确认甲方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变更无须事先征  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仍将无条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八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将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主合同之权利义务承受人无条  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  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  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  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  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共同欺骗甲方,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甲方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其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本合同中乙方保证所列联系地址为准确有效联系地址,并保证甲方按该联系地址邮  寄的信件均会得到乙方的签收,若出现拒收、代收或信件被退回等情形,均视为乙方已签收。如乙方变更联系地址等情况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所载联系地址发出通知或函件后五日,视为已经送达乙方。  2、以上条款均系甲、乙双方真实意向的表达,缔约人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  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且确认并不构成任何格式内容;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及主合同的效力,缔约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债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1(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3(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四:保证担保合同(企业)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  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  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篇五: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BZ  保证合同  出借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  本合同系签字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签约各方意思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特别提请担保人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保证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1]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合法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甲方与借款人就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的借款合同项下(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裔-致,订立本合同。  1.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  “借款人”)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享有的对借款人的全部债权。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___元),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及其附件确定。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中乙方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  息、逾期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等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甲方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并经乙  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已全部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及本合同,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条款均已充分理解,并业已了解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不存在误解。乙方自愿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所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真实。  依法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  和能力。倘若本合同乙方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业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获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现任高级管理入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有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授权、能力、技术、资源。  确认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保证人承诺  篇六: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保证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或住所:  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电话和传真: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编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第条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第条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  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第条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第条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第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第条依法具备保证人主体资格,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条如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条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用途,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乙方承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第条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条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乙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第条若乙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C、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D、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E、向甲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A、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B、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第条甲方主债权存在物的担保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保证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甲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  B、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甲方与债务人对与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C、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D、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条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条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甲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就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作出令甲方满意的安排,否则不得从事上述行为。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  A、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B、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C、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D、乙方为自然人的,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第条对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条在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进口信用证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业务项下,一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负有不可抗辩之保证义务,乙方不因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该信用证项下之付款义务发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与信用证有关财产的措施或类似措施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A、甲方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甲方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甲方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款善意地出具了到期付款确认书或已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信用证的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信用证的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第条在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项下,乙方不因债务人对相应信用证款项的拒付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第七条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条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扣划乙方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款项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按扣划日甲方所公布的相应币种适用汇率计算应扣划金额。扣划日至清偿日(甲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篇七: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  担保合同的生效有哪些形式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依照《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况。但《担保法》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43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而,为了保证信贷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bcf69da451e79bb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pe=pic&aimh=44&md5sum=e3c1a813ac0bed496f5c44dd0cfbc8ec&sign=f8644dca7e&zoom=&png=8004-&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资金安全,《贷款通则》规定,抵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  (三)质押的生效  根据《担保法》第6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方式也主要有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设立质押条款两种方式。但两者不仅在客体即担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的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物登记,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或者是办理质押权利的登记。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篇八:保证担保合同(深圳详细版)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  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  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  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篇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保证XX—001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保证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债权人: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王端云  营业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滨河路  电话和传真:  保证人:王端云(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或住所:  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电话和传真: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第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  邓昌均(下称债务人)于XX年04月02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个人借款合同;编号:XX个贷001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第条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第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  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第条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第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第条依法具备保证人主体资格,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条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用途,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第条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条若乙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A、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C、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D、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E、向甲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A、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B、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第条甲方主债权存在物的担保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  人提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保证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A、甲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B、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C、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条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条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甲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就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作出令甲方满意的安排,否则不得从事上述行为。  第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  A、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B、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C、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D、乙方为自然人的,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第七条甲方承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  第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B种方式解决: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A、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B、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条甲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第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十:多人担保合同  特别提示: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  保证合同  债权人:  保证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保证人:  保证人:  为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身份证号码:)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XX年借贷字第0601号《民间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缔约各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缔约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个人民间借贷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第二条:保证范围和责任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执行费、拍买费、公告费、送达费、手续费等债权人实现债务的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针对本合同每个单个保证人,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各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各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每位保证人对本合同项下保证范围承担100%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  1、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承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按债务人要求提供真实的个人及家庭财产信息。  2、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有义务应债权人要求如实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报表、银行开户的全面信息、企业资产状况、其它负债的状况和变动情况。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为法人,发生股权变更、管理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  (2)保证人为个人,发生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增减变化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个人及家庭重要资产变动的;  (3)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电话等事项的;  (4)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况。  5、保证人采取以下以下行动,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为法人单位,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的:  (2)保证人为其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权利为其他第三人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自身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而改变。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除借款金额以外的其他条款的,不必征得保证人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资产状况、财务报表等材料,保证人应积极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人代债务人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缔约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缔约各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缔约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缔约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十四条:保证人变更联系地址时;必须_5_天内告知债权人。在保证人事先没有告知债权人之前,债权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向对方发送法律文件,到达保证人的合同联系地址时视为送达,保证人不能签收或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的实际发生。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缔约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权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青岛市市南区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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