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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 篇一:融资担保公司反担保合同(企业) 编号XX反保字(XX)第()号 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1、(企业): 地址:注册号:2、(企业): 地址:注册号:3、(企业):地址:注册号:鉴于被担保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万元,期限(月),需要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对此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签订了委保字()第()号《委托担保协议书》,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接受反担保人为被担保人的上述借款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第二条反担保人保证范围: 1、被担保人向贷款人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下简称应偿债务,当担保人已代被担保人垫付应偿债务后则简称担保债务)。 2、反担保人收到担保人的催款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代被担保人支付应偿债务或担保债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被担保人应向担保人偿付的担保债务、担保费(含延期期间的担保费)以及担保人替被担保人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因诉讼而付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人员(限三人)工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反担保期限自被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反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向贷款人支付应偿债务或向担保人支付担保债务或反担保债务后,即可根据本合同向被担保人主张追偿权。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担保人如果未经反担保人同意,不得与被担保人商定增加担保金额、改变币种、提高利率、延长期限。否则,反担保人对加重被担保人债务的部分不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反担保人允许担保人自行决定将担保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后迅速书面通知反担保人和被担保人。 第七条管辖约定:本合同发生诉讼时的管辖法院为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八条特别约定:贷款人若以被担保人和担保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时,反担保人将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并请求法院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主文上明确反担保人的追偿权,以期避免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和各方精力。 第九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合同自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与上述借款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是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委保字()第()号《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从合同,但不因主合同无效而减免反担保责任,即反担保人仍需对被担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按合同第二条的保证范围承担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担保人、各反担保人均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反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反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反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年月日 篇二:反担保合同范本 反担保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反保字第号 担保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合同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间年。 三、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三:抵押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版) 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反担保合同编号:(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 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 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 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 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 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 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 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 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委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 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 篇四:担保公司专用-【最高额反担保合同】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担保人:黑龙江省昆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381号 法定代表人:刘洪彦 联系电话: 传真:0451- 邮政编码: 反担保人:庆丰集团克山昆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其后的含义: 债务人:专指因支付农资及机耕费需要而向克山润生村镇银行申请贷款隶属于的克山县域的大豆专业合作社。 债权人:指克山润生村镇银行。 《借款合同》: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指债务人为向债权人申请贷款而与甲方签订的委托其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指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为债务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合同。 第二条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条最高额反担保债权 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第四条乙方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保证合同》项下甲方的保证债务,即:甲方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所代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方向乙方主张反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第五条乙方反担保保证方式与期限 乙方的反担保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反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第六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本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不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借款人因《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乙方仍应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连带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并购、隶属关系变更等事件而受影响。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第七条乙方声明与承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清楚地知道借款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须的授权、同意、批准程序; 乙方在反担保责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乙方承诺: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亦不得处分资产; 乙方承诺:甲方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有权代位追偿乙方的到期债权,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乙方签署本合同已经过乙方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八条乙方义务 债务人未履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其承担反担保责任之日起15日内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债务人发生清算、破产及其他足以表明债务人丧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于债务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债务金额的反担保债务,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后15日内清偿全部债务。 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出现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通知甲方: 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事件; 乙方的重大违纪、违法、侵权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赔、处罚、处分事件; 乙方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乙方重大债权债务及其变化; 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纠纷; 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乙方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或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甲方与乙方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反担保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非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担保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如乙方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如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等)发生变更,而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其变更前名称、法定住 篇五: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反担保合同书 合同编号:XX-______ 反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权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兹鉴于:甲方已阅读了本合同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之各条款做了相应的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提供借款担保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中的第三条之约定,甲方自愿为借款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抵押反担保 一、抵押物概况 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原将其拥有的财产 抵押给乙方,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2、抵押物情况: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物评估值: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对乙方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进行反担保。 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不足部分,抵押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三、抵押物所有权承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保证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正式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2、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 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四、反担保物处分 如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逾期还款超过_______天,无论乙方是否代借款人承担了代偿(保证)责任,乙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以从其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五、抵押物价值 抵押物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按抵押率____________的百分之______)折算,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六、抵押物保险 1、在抵押期内,甲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它损害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其它款项优先受偿。 七、公证与抵押登记 1、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 本交由乙方保管。 2、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八、抵押物的保管 1、凡属正在使用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收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交易、装修、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 2、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在抵押期间,属甲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破损损失或变质或其它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在3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它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 4、甲乙双方要定期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如发生毁损、灭失、短少或转移等情况,保管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九、优先受偿权 1、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如遇到被宣告解散或破产,乙方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如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务,致使乙方为其代偿的,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 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二章质押反担保 第一节动产质押 十、质物概况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质押给乙方,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2、质物概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质权的效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十二、质物价值变动 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乙方的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出质人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十三、质物的保管 质物移交乙方保管的,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十四、质物的处理 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2、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3、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篇六:反担保协议 反担保保证合同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 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 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 担保;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篇七:担保公司专用-【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因需要,拟向(以下称“贷 款行”)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并与贷款行签订《人民币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就该主合同项下之相关债务向乙方申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请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并将与甲 方及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保 证合同”),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担保期间年。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费 为保证甲方申请的担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完整、 合法有效的申保资料,待甲方的委托担保事宜经乙方受理后、乙方开展调查审查 担保项目前,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评审费,计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评 审费计入担保费,若甲方未通过乙方调查、审核或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未与甲方 及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在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终止的,评审费不予退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为担保 债权金额的3%,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此金额包 括前述评审费),支付方式为: □乙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时,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保费。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的支付义务及反担保义务作为乙方与 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之前提条件。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完全 履行支付义务或反担保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与主债权人就本合同约定之担保事 项签订任何法律文件。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期限与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期限一致。如实际贷款 期限超出上述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的,在贷款行依政策标准同意为超出的贷款 期限办理展期的前提下,展期期间担保费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乙方与贷 款行签订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即视为乙方开始向甲方履行其担保义务,故乙 方向甲方所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第二条反担保约定 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依法、依约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提供 足额的反担保。 甲方或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人未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的,乙方有权拒 绝为甲方提供担保。 反担保措施拟为提供的保证担保。 第三条甲方承诺 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的支出:担保(含评审)费、利息及因本合同 的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及双 方特别约定的损失(金额以项下的约定为准)。 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期间,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保后管理检查工作(乙方对 甲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报表、经营情况说明及实地检查)。若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期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进行合并、兼并、 合资、分立、减资、撤消、重大资产转让、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第三方债务提供 保证担保、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方债务设定抵(质)押担保等其他足以影 响乙方权益实现的行为。 在担保责任未解除前,如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变更住所及通讯地址、 变更营业范围等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在担保责任未解除前,如甲方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停业、 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承诺,乙方所担保的借款用途之合法性且不存在用于归还旧的贷款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之情形(“新贷还旧贷情形”),否则乙方有权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履行 若因甲方未依约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贷款行按主合同的约定要求甲 方履行还款义务而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即可依据保证合同 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保证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 还乙方在保证合同项下所支付的款项(乙方按保证合同约定应向贷款行支付的本 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并承担乙方因此而 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费用开支损失、期待利益损失等)。对于乙 方在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利息,直到甲方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为止,并按代偿额的20%支付乙方违约金。 乙方依上述项向甲方追偿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证人补 助费用等。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和/或保证合同无效,乙方无过错的,不承 担民事责任,也不退还所收取的评审费、担保费等费用;乙方有过错的,乙方承 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方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乙方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向甲方、其他担保人、反担 保人进行追偿。乙方向反担保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的,甲方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原因导致甲方与贷款行之间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或终止 或无继续履行之必要等情形,乙方可视情况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 自终止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乙方仅对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行承担担保责任。如贷款行将债权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他方的,乙方对新的债权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 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涉及双方商业秘密,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另一方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文本向任何第三人出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合同内 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担保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 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关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法律。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担保责任时,甲方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甲方在与贷款行签订主合同及保证合同前应向贷款行完全披露本合同约定条款并确认其已完全知悉本合同内容。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贷款人执一份,每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篇八:【担保公司专用---抵押反担保合同】 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昆丰抵字第号 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黑龙江省昆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反担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黑龙江省昆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381号 法定代表人:刘洪彦 联系电话: 传真:0451- 邮政编码: 债务人(被担保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以下简称债务人)向克山润生村镇银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贰佰万元借款,为确保债务人就上述借款与债权人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委托担保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自愿以其依法所有的房产为债务人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期限: 担保债权种类: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 担保债权金额(大写):贰佰万元整 担保债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关于抵押财产的状况: 抵押财产名称:房地产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抵押财产位臵: 抵押财产权利凭证号: 抵押财产价值(大写):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1、乙方依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约定,因债务人违约而发生乙方代债务人偿还给债权人的全部欠款本息、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因实现抵押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等。 2、债务人依据《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期限。 抵押期限为抵押登记完成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妥善保管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当抵押物发生损毁、灭失或其他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甲方应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重新恢复抵押物价值的方案。 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交换、出租、赠与、再抵押或以其 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抵押期间,因国家建设和城市拆迁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的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同意就该抵押物的拆迁补偿金、赔偿金、保险金等由乙方优先受偿。双方亦可重新设定抵押。 四、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登记费用,需要乙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交通费、误工费等,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将房地产他项权证交与乙方保管。 五、主合同履行完毕,不发生处分抵押物情形的,甲方接乙方通知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如房屋设定抵押时为第三人使用(租赁或借用),该房屋抵押期间,第三人使用期限届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与第三人重新签订使用该抵押房屋的合同;如第三人使用期限未届满,发生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需要处臵该抵押房产的事由,抵押人应负责收回房屋,以便于乙方实现抵押权。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妥善保管所有抵押物相关权利凭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均应向非违约方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的处臵。 一、在乙方为债务人担保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同意乙方立即依法处臵抵押物。 1、债务人不履行与债权人约定的偿债义务使乙方代为履行,保证合同自然终止的。 2、债务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甲方发生分立、合并、重组、转让而分立、合并、重组、转让后的企业不承担其债务的;甲方为自然人时,抵 押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或者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义务的。 3、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抵押双方未能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时,乙方享有被拆迁人的权利,包括以产权调换、货币安臵等方式获得被拆迁人的安臵补偿权利。 4、债务人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约定而有影响银行债权实现风险的或违反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而有导致乙方发生代偿风险的。 5、债务人对乙方有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就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 6、其他足以影响债务偿还的原因。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出现上述情形的,甲方同意乙方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的方式处臵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直接委托拍卖行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也可双方议价折价处臵。处臵抵押物的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不足部分乙方仍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 三、处臵抵押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股东会及董事会(甲方为自然人时为:甲方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将抵押物全部价值用于抵押,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当乙方依据本合同行使抵押物处分权时,愿意无条件交付该抵押物,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缺少甲方股东会及董事会同意该房产设立抵押的书面文件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甲方为自然人时必须有其他共有人的签字说明)。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抵押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乙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抵押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同意乙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由乙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篇九:融资担保公司反担保股东会决议 (适用于借款人抵质押) 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记录人: 所有股东都按章程规定予以通知,股东(大)会应到股东实到2名,所持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00%,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申请借款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二、同意为上述借款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保证担保。 三、同意为上述借款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1值元作为反担保措施抵押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评估值元作为反担保措施抵押给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构筑物,评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值元作为反担保措施抵押给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 2、同意将所持有的占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年月日 篇十:03第三方反担保合同 第三方反担保合同 编号:年第号甲方: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兴锋 电话:0934-传真:0934-邮编: 乙方(反担保人): 住所(地址): 账号: 电话:传真:邮编: 丙方(借款人): 住所(地址): 账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电话:传真:邮编: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反担保的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 《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全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反担保的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两年止。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丙方未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息,造成甲方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代偿损失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付通知后的十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应按索付通知中所索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方(公章)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指印):丙方(签字指印): 签字日期:年月日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