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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范文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号商标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商标图样一、转让费为人民币整,以收款收据为准,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付清。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商标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标成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1)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使用;(2)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5)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五、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六、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商标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十倍违约金。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商标局备案一份。
九、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曰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国别: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__Ho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祕密。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万元;2.付款方式:3.付款时间: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成都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转让方:(章)受让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转让方):
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受让方):地址:电话:联系人:鉴于甲方拥有中国商标局注册的注册/申请注册的附表一所列商标(以下统称“本合同商标”),鉴于乙方希望受让权利,甲乙双方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如下,本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第一条保证1、甲乙双方承诺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合法资格,合同约定行为的实施不造成任何第三人权益的损害。2、甲乙双方承诺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财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益的合法享有者或授权使用人。3、甲乙双方承担基于违反上述保证所导致的一切责任,
包括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第二条转让内容1、甲方将本合同商标按本合同约定转让乙方。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本合同商标的转让申请。商标转让申请由乙方办理,向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商标局的要求,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所需文件和手续。3、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在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本合同商标的转让申请书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照本合同商标数量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甲方公章的本合同商标《商标注册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前述商标转让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并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甲方应当在该通知书核发后5日内向乙方交付本合同商标《商标注册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
4、甲方向乙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和申请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5、甲方承诺向乙方通知转让商标中被驳回、被异议或者被争议的真实情形,其间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商标转让后,如本合同商标发生被异议、被争议等情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向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前,不存在以甲方注册或者处于申请过程中的其他与本合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包含所有类别的注册申请;无论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服务项目),或者其他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商标。7、在向商标局办理本合同商标转让手续过程中,除非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之情事发生,否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单方就前述商标的转让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转让申请。8、本合同生效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前,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权独占使用本合同商标,同时,甲方授予乙方对商标侵权行为起诉权。在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甲方即丧失与本合同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9、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转让本合同商标申请未获商标局
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第三条1、转让费金额为•2、付款方式:乙方预先支付元整,余款元整必须在年月日前支付。3、无论何原因导致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甲方均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第四条保密1、双方或其雇员、职员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商业或内部信息及本合同本身,均为双方的保密信息,应为各方的专有财产。2、双方相互承诺对对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仅用于本合同之目的,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1)经另一方书面同意;(2)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机构的命
令或要求;(1)该信息非因一方或其代理人、职员或雇员的故意、过失或疏忽的原因而广为公众所知。此外,双方有义务只将保密信息透露给有必要知悉的对方雇员,并指示该雇员承担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并对雇员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义务。3、合作双方应本着基本的职业精神遵守保密义务,保证不把涉及合作的任何数据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本项目无关的人。如果信息被第三方得到并对合作的任意一方造成损失,泄密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存在及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第五条合同终止1、如果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条款,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违约通知。违约方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的30个自然日内如未能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如果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履约方可立
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应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发的经济损失,守约方的合理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用、仲裁费用)。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具体约定的,适用该具体约定。(可视情况添加具体条款)第七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水灾、地震、罢工或工厂关闭、骚乱、暴动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其他政府行为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2、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合同一方履行本合同,则对方应免除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延迟履行责任。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10个工作日内以航空挂号信
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4、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不可抗力导致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原因被消除,则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迟延履行的合同条款。不可抗力不产生本合同有效期限顺延的效力。转让方:受让方: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O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国别:O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O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o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O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o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
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元。2.付款方式:o3•付款时间:o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
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十六、声明及保证转让方: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1.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让方: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1.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1.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七、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十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十九、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3•—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二十、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一、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二十二、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十三、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