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股权中介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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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中介服务合同(共10篇)股权投资并购专案中介合作协议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甲方為“克昌矽石礦”專案(下稱“該專案”),現委託乙方為該專案北京推介服務公司,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一、推介項目:“並購項目“二、委託期限2012年05月30日起至2013年09月止。三、委託範圍由甲方確認本合約項下專案“並購項目“。四、甲方責任1)已簽署該項目《股權並購合同》及《礦產專案並購(意向書)協議》相應文件。2)負責與客戶簽署《股份認購合同》。3)甲方需協助乙方制定動態月度計畫,並於月末進行評估。4)乙方在經甲方書面認可後,可在該公(转载于:www.xiElw.coM写论文网:)司及其他平臺上進行(不公开)專案推廣;5) 對乙方進行統一管理及公正評估。五、乙方推介服務工作內容:1)乙方應發揮自身優勢,利用乙方自身北京資訊和客戶資源,充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推介該專案2)乙方在經甲方認可情況下,推介專案;3)委託期內,乙方需每週在制定時間內,向甲方提交月度成交情況;4)委託期內,甲方可免費利用乙方平臺進行適當的推介項目。六、乙方推介服務許可權:委託期內,乙方須派相關人員與甲方人員對接及處理相關事宜;1)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條件(付款方式及本合約條款等)進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委託推介專案的相關資料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乙方所推介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4)乙方的推介服務程式及駐場人員管理,必須符合甲方所有管理規定及相關要求,具體客1/3戶確認流程、成交程式及現場管理規定由甲方審定並知會乙方;5)乙方可派人員陪同自身相關之客戶到該專案之現場,實地考察。6)如乙方在推介服務期間違反上述規定,均視為乙方“違約”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推介服務程式:1)客戶所繳付的投資款項均由乙方安排收取,乙方安排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並甲方向客戶提供收款收據。2)所有客戶均由甲方與其簽訂“股份認購合同“。3)乙方推介之客戶,需提前知會甲方安排負責人,由負責人安排專人負責簽署《股份認購合同》;4)乙方有權與客戶簽訂“股份認購(意向書)”。5)乙方需督促乙方推介之客戶繳交款項和辦理相關手續。八、推介服務費:1)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推介之客戶推介服務費及人員推介獎勵,推介服務期內,每月按投資金額的2.5%結算推介服務費;2)凡乙方客戶,自推薦之日起(以“股份認購合同“簽署日期為准)乙方成交客戶,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務費;3)乙方之客戶,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後,並與甲方簽署“股份認購合同”,乙方就相應之全部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費用向乙方支付服務費;4)乙方的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於每月5日之前提交上月投資款項明細單,經甲方審核確認後,乙方在收回結算單後2個工作日內提交代理費發票,手續完備的前提下,甲方於當月2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述推介服務費。5)如果乙方客戶在簽訂正式”股份認購合同“ 之後毀約,甲方將按照合同規定扣除客戶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扣回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九、甲方的義務:1)甲方須按時支付應付與乙方的服務費。2)推介期內,甲方須派一名人員與乙方人員對接相關推介工作。十、終止合約:1)甲方如發現乙方於推介服務過程中有違反本合同規定及相關接待管理規範的行為,甲方有權即時責令乙方停止推介該專案,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約,並書面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2)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義務時,乙方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3)終止合約時,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第8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於推介服務期間已完成的推介服務費,有協商約定人員獎勵費用的要按約定金額支付相關約定獎勵;且支付期限不得遲於書面通知終止合約後的一個月。十一、本合約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十二、本合約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2/ 3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方:日期:2012年月日乙方:日期:2012年3/3日月篇二:投资中介合作协议保密文件顾问服务协议一、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注册于,是一家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公司。2.乙方注册于,是一家从事项目市场调研和投融资咨询服务的公司。二、甲方致力于对中国境内有良好前景的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通过企业的增长实现股权的增值,并通过上市、股权出售或回购等实现投资的退出和获得回报。甲方有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协助甲方寻找投资项目以及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简称为“本委托”)。三、 服务内容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利用其丰富的网络和专业的判断力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充当双方沟通的桥梁。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通过乙方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其他资源,为甲方物色符合甲方投资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及项目的拥有方(下称“项目拥有方”)进行前期的接触和了解;2.准备项目的初步项目介绍,供甲方参考(由乙方编制初步项目介绍并提供给甲方的项目以下称为“备选项目”)。项目介绍主要根据项目拥有方提供的资料编制;3.在合适的时候安排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会面,进一步介绍该备选项目的情况并探讨投资的可能性。乙方将陪同甲方与项目拥有方初次会面(“初次会协议当事人项目背景面”);4.作为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项目拥有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5.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以及协助取得项 目合作所需的政府机构批准等。甲方理解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主要为甲方介绍备选项目,同时可能包括协助谈判等,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通过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等方式对乙方的工作加以认可)。乙方承诺,将采取及只会采取一切合法的行动与措施来履行此协议的责任及提供有关服务。四.甲方对备选项目的最终决定权1.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不代表或意味着甲方有义务或承诺向备选项目进行投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对是否投资于备选项目以及各项商业条件等有绝对的酌情权和最终决定权。2.除非甲方对乙方另行书面授权,备选项目调查、谈判和交易实施过程中所需做出或签署的任何对甲方具有或可能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约定或协议,均必须由甲方亲自做出或签署方为有效。五、业务流程1、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提供项目推荐函和项目简介。2、甲方在项目推荐函上签字或盖章,确认项目来自于乙方。3、乙方带甲方与项目方见面洽谈。洽谈完后,双方在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项目推荐工作完成。甲方确认该项目是乙方推荐的备选项目。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备选项目:(1)决定不投资的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2)决定投资的项目,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并实施投资。则按本协议第七条向乙方支付成功费。(3)决定暂不投资、继续跟踪的项目,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做好配合工作。(4)跟踪一段时间、决定投资的项目,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并实施投资的,向乙方支付成功费。(5)签订投资协议后、因故未实施投资的项目,如果后续实施投资,则按本协议第七条向乙方支付成功费。如果决定放弃该项目,则应及时通知乙方。六、业务联络乙方指定赵容先生作为本协议约定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具体接洽各类相关事宜。七、收费安排乙方的收费为成功费(“成功费”)。成功费有关的税费(如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如下:?如果(1)甲方就项目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收购合同或其他相同性质文件(下称“交易文件”)并生效;(2)该交易文件涉及的有关工商变更完成。在此情况下:?甲方将按照备选项目投资额(下称“甲方投资额”,包括甲方以现金和实物市值的投资、借贷、捐赠及甲方代备选项目支付费用等各种形式投入备选项目的资金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成功费。?成功费应在甲方投资额已完全投入备选项目且交易文件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后十(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八、保密条款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已在公共领域公开或为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披露的除外。乙方承诺不对外披露在本委托中甲方提供的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已公开的信息)。乙方保证仅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提供本委托约定之服务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直至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以日期在后者为准)持续有效。九、项目信息及验证乙方承诺:1、其拥有合法、充分的权利或授权向甲方提供/披露与备选项目或项目拥有方有关的信息。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勤勉责任,以认真及专业的态度完成所委托的工作。尽可能提供所有有助于甲方了解项目的信息予甲方。 3、积极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各种信息进行调查和验证;甲方承诺:对项目的各种信息拥有独立的判断权利,进行独立验证,并完全承担责任。十、责任1.乙方应以诚信和一切可能的勤勉、审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工作和责任。2.甲方应在项目投资完成后,按本协议及时、全额向乙方付款。3、在遵守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及确认乙方不须就甲方就备选项目所作的决定及签订任何投资相关协议、投资合同、文件所引致的损失负责。甲方亦同意及确认乙方不需要承担就备选项目的行为及失误引致甲方所蒙受的任何损失及负责。4.双方共同承诺,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须赔偿对方(包括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及雇员)因本方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十一、投资合作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委托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投资合作。对于甲方投资的乙方推荐的项目,乙方拥有同时进行投资的权利。其价格与甲方相同。十二、期限本协议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十二(12)个月。在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另一方理解并且同意这种情形下的终止并且不追究任何责任。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 十三、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如果双方任何争议、争执或不同意见在30日内不能解决,该争议将被提交位于上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并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裁决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十四、全部协议本协议所有条款包含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替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有有关本合同的口头和书面协议、承诺、理解或通讯。除双方以书面同意的修改外,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办法修改。十五、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授权代表姓名:签名及盖章:联络地址:乙方:授权代表姓名:签名及盖章:联络地址:职位:日期: 职位:项目经理日期:篇三:股权收购居间合同范本香港公司股权收购居间合同合同各方均已经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合同,共同起草制作并在完全理解和接受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1年五月二十五日在中国_____市共同签署。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介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00%股权转让及有关乙方佣金收取分配及持股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接受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计划,甲方携同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入股目标公司,总投资人民币万元。2.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收购目标公司公司100%股权,甲方愿支付综合服务佣金给乙方,佣金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式之规定;3.无论甲方最终以何种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甲方均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式向乙方支付现金居间报酬共计人民币元。4.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第2项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目标公司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三条款式中约定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6.甲方在成功取得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综合服务费用和其它经济权益。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收购本合同第一条款所约定的股权,并协助甲方签到定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目标公司双方收购事宜;协调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3.甲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佣金,乙方有权指定接受现金的人员及指定账户。4.根据甲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在甲方汇款给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入股的同时,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无条件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汇款。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5.乙方根据第二条第2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6.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第三条佣金支付方式1.佣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甲方根据实际收购的股份数按以下比例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XXX%,即人民币万元;XXX%,即人民币万元;XXX%,即人民币万元。2.甲方履约支付协定的综合服务费时,需甲方和乙方受益各方同时在场并出具三份合同,凭乙方指定各人的身份证解付各自的佣金,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四条股权转让方式1.甲方赠予乙方入股的资金中:其中代文指定二人持股的194.4万中有50万属向甲方借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应用李珍的1%股权应质押给甲方。乙方指定持股人的借款及利息用每年分红偿还甲方,直至还清为止。 2.陈吾指定的三人中,入股共计算388.8万元中,其中有150万属向甲方借款(利率同上)。应用陈逸吾的2%股权质押给甲方,乙方指定持股人的借款及利息用每年分红偿还甲方,直至还清为止。3.黃海指定三人持股的388.8万元中有150万元属于向甲方借款(利率同上),应用黃明的2%股权质押给甲方,乙方指定持股人的借款及利息用每年分红偿还甲方,直至还清为止。第五条股权代持1.在增资扩股后新公司工商局尚未正式变更登记前,乙方所指定的各人持股均属于为甲方代持股,甲方拥有乙方代持股的所有权。乙方所指定相关人员不拥有该股东权利;2.当增资扩股后,甲方须无条件解除任何代持股条件,乙方所指定的八名持股人真正拥有股份所有权。第六条保密条款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1.本合同一旦签订,除本合同第八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第九条其它条款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三人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篇四: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甲方:xxxxx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地:xxxxx乙方:xxxxx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地:xxxx丙方:xxxx 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地:xxxxx丁方:x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地:xxxxx鉴于: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xx省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持有注册号为xxxxxxxxxxxx的有限责任公司。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河南省荥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持有注册号为xxxxxxxxxxxx的有限责任公司。3、乙方拟以货币资本、专利/非专利技术、管理团队、市场渠道等综合价值与甲方合作,甲方股东丙方、丁方让与乙方部分股权,使乙方成为甲方合法股东的方式进行战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追求最高的利益价值。据此,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之目的,经友好协商,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第一条甲方保证1.1甲方保证其具有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 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各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且已经完成与签署本协议相关的手续。1.2甲方披露给乙方的公司股权、公司资产和公司财务资料是完整和真实的,公司股权和资产处于合法状态,没有未披露的任何隐瞒的甲方公司及股东的瑕疵,没有影响到本协议履行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障碍。第二条乙方保证乙方保证其具有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各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且已经完成与签署本协议相关的手续。第三条合作概述3.1甲方股东丙方同意将其%股权(以尽职调查甲方实际净资产xxxxx万元为基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丁方同意将其%股权(以尽职调查甲方实际净资产xxxxxx万元为基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上述股权。3.2双方协商同意,上述xxxxx%股权一次性交割完成。 3.3在正式股权投资协议签署后的xxx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xxxx%股权的收购转让。3.3.1各方同意,乙方以其占有或控制的市场渠道,享有的管理团队资源、合法持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与甲方对接,供甲方无偿使用,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丙方、丁方同意将其2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3.3.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另以现金xxxxx万元人民币收购丙方、丁方合计xxxxx%的股权。3.4在前述股权收购转让完成后,双方需进一步深度合作的(包括甲乙双方股权投资等交易行为),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第四条工作及安排4.1工作时间表为了实现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4.2细节磋商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细节进行磋商,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战略合作协议条款。本协议项下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2) 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3)乙方入股后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后续增资扩股事宜;(5)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4.3正式交易文件在甲乙双方在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正式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股权收购协议,在该协议条款中约定本协议项下交易之具体事宜。第五条公司治理5.1新公司(乙方依法成为股东后的甲方公司)股东等事项变更登记完成后,新公司股东均有权向甲方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管理新公司,新公司管理机构的具体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5.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新公司派驻经营管理团队,提供现代的、专业的、规范的管理,提高新公司的管理水准和赢利能力。第六条技术支持6.1 乙方承诺,将掌握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悉数用于公司的产品制造,并不断在新技术上投入,努力使新公司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在正式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条款中列明。第七条销售网络支持7.1乙方承诺,将掌握的销售网络悉数用于新公司的经营,并不断进行维护、升级。7.2新公司与乙方销售网络对接的具体安排,在正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条款中规定。第八条业绩要求8.1乙方承诺:在新公司正式投产后的首个经营年度内,新公司经营利润不低于xxxxx万元人民币,并保证在乙方上市后优先收购新公司。篇五:并购顾问协议协议编号:A-20-财务顾问协议甲方: 乙方: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地点:上海签约时间:年月日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xxx(以下简称“甲方”)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寻求并购目标企业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在本项目财务顾问主要任务界定:1)协助甲方准备企业介绍资料;2)寻找并联络潜在的被并购方;3)安排并协调潜在的被并购方同甲方之间的沟通,向甲方推荐符合并购要求的目标企业至少X家;4)向甲方提供包括估值在内的交易方案建议;5)协助甲方安排实地考察潜在被并购方等事宜;6)协助甲方同潜在被并购方谈判;7)协助甲方审阅有关的法律文件;8)协助甲方完成本次交易。二、组织机构和关键人员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共同成立项目工作小组。乙方项目工作小组参与成其中双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人员,但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调研、访谈以及汇报的组织联络工作。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及支付约定1.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限半年,即从年月日止。如双方不能按照本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可以提前中止合作。合作提前中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2.服务费用1)财务顾问费:按月支付,先期共支付三个月,每月为人民币X万元,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月财务费用;在与第一家潜在被并购方签订投资并购意向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后,甲方将按月支付的财务费用期限延长到六个月。2)若乙方介绍的潜在被并购方与甲方达成协议并完成交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交易总额X%的成功费。交易总额定义是在投资并购过程中甲方支付的全部现金及非现金支出,也包括一次性或分批到位的现金及非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若有)的估值及付款方法双方另行讨论。3)乙方在顾问期间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差旅费(外地出差需甲方事前许可;费用包括往返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费和合理的餐饮费用等)由甲方按月凭票据实支付。3.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户名: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4.其他事宜以上费用不包括交易过程中甲方需要另行聘请中介机构(如境内外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承销商)而产生的或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支付的费用。四、排他性和期限在本协议签署后的12个月内,乙方为甲方及甲方股东独家财务顾问。甲方自行找到的潜在被并购方,也由乙方担任财务顾问、承担上述所列责任,但相关成功费可以按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第2)项的1/X收取。排他期过后,乙方仍为甲方融资顾问并进行投资者推荐活动,直至合约终止或股权交易结束。五、声明和保证甲方有责任保证其向外界所提供与本协议所述工作有关的财务及所有资料是完整和正确的。甲方管理层、董事会和股东会应审阅及批准与本协议所述工作有关的所有协议、股权转让或增资备忘录、股权转让或增资条款书和其他相关文件。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错误资料或遗漏提供的资料不负任何责任。六、豁免、修订和修改除非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协议的所有豁免、修改均不生效。七、合约终止 本合约的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继续有效。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自终止日起的两年内,凡经乙方推荐的潜在被并购方与甲方或甲方股东达成交易时,甲方均要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第2)项中的报酬。八、行政权力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拥有全部的行政权力签署本合约。本合约是一份合法、有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及能照其条款依法行使的合约。九、保密责任合约双方对本合约内容保密。在未经对方许可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合约内容。乙方对于从甲方的财务报表、报告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所得到的信息保密,并不得使用、披露或泄露该等信息,除非该等信息非因乙方或其代理的违约行为而被公众所知,或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披露该等信息。十、适用法律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协议签署地法院起诉。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乙方: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 日篇六:融资中介服务合同范本融资中介服务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人,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融资服务事项(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人,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 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三)双方约定上述融资服务费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户名:乙方帐号:;开户银行:。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对外融资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身份证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融资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人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进行接触。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合同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5.按照本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就甲方融资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2.协助甲方对融资所需资料进行整理,协助甲方制作融资所用的商业计划书(如有必要)。3.根据甲方融资项目信息对照投资人资料信息进行投资人筛选。4.向国内外投资人定向推荐甲方项目。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人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人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人取得联系。6.协助甲方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投(融)资合同等合同,相关合同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人资金到位。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篇七:股权交易推荐服务协议书武汉股权托管中心推荐服务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号: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地址:鉴于: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2、乙方是经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注册、具有挂牌推荐资格的机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股权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以下简称“挂牌”)有关推荐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接受委托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提供推荐服务,并担任该项目与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之间的总协调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并严格履行挂牌推荐人的各项职责。根据甲方挂牌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推荐服务。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工作人员继续办理。第二条乙方职责1、 乙方应当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实施了解甲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资产状况、公司股权结构、人事组织结构、各项制度等。必须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及时了解甲方的挂牌申报准备工作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挂牌申报工作相关问题;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编写挂牌申报文件和资料,编制符合有关监管部门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求的挂牌推荐意见和挂牌说明书;3、乙方应当以审慎的态度协助甲方聘请其他中介团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并协助审查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由乙方与武汉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确认之其他中介机构团队共同完成;4、乙方应当负责沟通、协调甲方与武汉股权托管中心及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及时听取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对甲方所报材料的意见和要求,并与各方共同工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5、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申请挂牌;6、乙方应当在甲方股权挂牌前,为甲方进行相关宣传策划指导;7、乙方应当从甲方股权获准挂牌之日起至挂牌存续期结束,持续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1)不定期安排专人向甲方介绍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情况,包括近期走势、重大事件等;(2) 随时答复甲方提出的股权交易市场情况的咨询,尽可能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3)不定期对甲方高管人员进行资本市场和公司规划运营知识培训;(4)向甲方提供有关甲方股权的专题分析;(5)督导甲方按照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求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和经营业绩报告;(6)根据甲方要求报告交易中心重大事件发生,例如新政策法规、新动向、新股权挂牌、股价剧变等。第三条甲方职责甲方在其股权挂牌推荐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其股权挂牌所需的全部资料文件和背景资料,并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2、甲方应当指派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必要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4、 甲方指定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作人员。5、甲方保证,自最近的审计评估报告基准日起至完成挂牌工作之日止的期间内,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的资产、财务、资信状况均未发生重大不利于挂牌工作的影响和变化。6、甲方保证,在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方面,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在近期内未发生不利于挂牌工作的重大不利影响和变化。7、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工作人员,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导致乙方工作人员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8、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第四条保密事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用于挂牌申报的各种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应保证,不得向外界和无关人员泄露和散步不利于甲方股权挂牌的信息。第五条服务费用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推荐费用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推荐费用(总协调人总体收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收费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2、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甲方挂牌成功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推荐挂牌政府补贴到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3、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政府各项补贴或奖励,则按实际回款数额的4%支付服务费,于款项到账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4、如乙方通过渠道为甲方进行融资,则按实际融资金额的4%支付财务顾问费用,于款项到账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将上述推荐费用以现金支付或转账至如下账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乙方单位名称:开户行: 账号:5、乙方在甲方挂牌后进行再次定向增资或代理进行其他股权融资活动的相关费用另行收取。6、鉴于乙方按照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规定作为推荐人有义务对被推荐企业进行持续督导,如甲方聘请乙方工作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优惠收费,取费标准另行协商。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1、乙方为甲方提供推荐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工作人员、会计师律师等费用包含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推荐费用之中(合同在甲方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由乙方直接与其他中介机构签署),但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第三方收取的非中介机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2、乙方为甲方提供推荐服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推荐服务提供完毕之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差旅费,多退少补。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工作人员的;(2) 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法法律或者违反工作人员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推荐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推荐费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机构提供挂牌推荐服务的;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准备工作后,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推荐服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推荐服务费用、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按延期支付款项总额每日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特别约定1、乙方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推荐服务,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但对项目实际结果未做任何承诺。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工作人员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篇八:公司转让协议(中介)公司股权转让受让协议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收购甲方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先决条件1、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转让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2、甲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工商税务正常,银行信用良好无贷款及不良贷款记录。且甲方法定代表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书面声明及保证3、甲方保证对其各自持有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自主权,保证该股权没有担保、质押,保证不会被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承担买方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二、陈述与保证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1)、甲方所有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一切保证和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2)、本协议生效后,将形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并有足够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2)、乙方保证所受让的公司不会以原公司名义用于任何违法犯罪之事,保证股权及税务、银行手续变更完善,不对甲方造成影响。(3)、乙方在受让甲方全部股权之后,所产生的工商、税务、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形式责任。三、转让费1、甲乙双方经协商:本次甲方公司转让费为RMB大写:元。2、付款方式(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应首付给甲方元RMB大写:元。(2)、税务变更办理完结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RMB大写:元。四、变更1、乙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税务、银行变更手续,在此变更过程中,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变更。2、乙方承担本次股权变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在前期经营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在遗留问题中所产生的费用(设备、残障金、工会经费;税务补税、罚款、补交房产税、注册资本印花税等除外)五、违约责任 1、(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费,在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三天内未履行单次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外,有权收回变更的权利;(2)、在税务变更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及时在三天内完成应付款,超过七天未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所有费用外,有权收回已变更的所有证件的所有权。2、本协议双方签字既生效,生效后若甲方不同意转让公司,既视为违约,违约赔偿按第6条进行,乙方在签署了本协议后,若不再受让转让方公司,既视为放弃购买,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确定了本次转让价,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转让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加价或变更本协议或撤销本协议。4、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赔偿违约金。5、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6、遵守协议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7、本协议双方须对用于本次股权变更而使用的原始材料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挪作 他用及透露,否则守约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追究刑事责任及保留起诉权利。8、甲方未做到将转让公司存在的工商、税务、银行问题全面披露,因此而给乙方造成变更难度加大、超出变更费用预算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问题。六、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与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2、任何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各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修改、补充本协议之修改、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补充部分以及协议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合同法律效应。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篇九:股权收购意向书(定稿)股权收购意向书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下列各方均已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意向书,并在完全理解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意向书。甲方(转让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让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年·月·日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有A公司·%股权,而A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乙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年·月·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拟收购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住所:·。·第二条标的股权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 %股权。甲方同意以本意向书所确定的条件及价格,转让标的股权;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股权。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标的股权的收购。2、若无其他约定,本次收购过程中,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3、如确定收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意向书项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元整(¥·),但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4、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及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或其后附的补充协议中确定。第四条收购方案(视收购股权比例而定)收购完成后,乙方持有A公司100%股权,A公司成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不再持有A公司的任何股权,并退出其经营管理。第五条相关问题的沟通、解答和补充对于尽职调查报告与甲方披露的材料中有疑问或问题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进行补充披露或自己进行补充调查,甲方应予以配合。第六条股权转让基准日1、本意向书所称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是指确定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时日,自该日起转让股权在目标公司的利益转归受让方享有。2、本意向书项下的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暂定为·年·月·日。 第七条或有债务及新债务1、甲方在此确认:将在乙方委托审计时向乙方全面、真实地说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的资产及债务情况,目标公司并不存在未披露的其它或然的债务或可能产生债务的事由,甲方对未被披露但已实际发生或因股权转让日之前的事由而致将来产生的全部债务向乙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2、甲方在此确认:除已披露、双方已认可的债务外,尽职调查的审计终止日起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如发生任何新的债务或费用支出,甲方应实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且股权转让价格随之调整,否则,由甲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第八条声明和保证1、甲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时,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2、甲方保证目标公司未对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甲方保证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不会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处置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如确需处置则事先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5、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6、甲乙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双方订立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双方在本意向书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意向书,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费用分担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发生的费用按如下约定进行分摊:1、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工作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工资、资料刊印费、办公开支等,由各方自行承担。2、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聘请相关中介为其服务的费用,包括:聘请律师、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3、双方基于收购而支出的与尽职调查有关的调查取证费用,包括:向国家管理机关支付的查询费、取证过程中支付给证人的费用、档案查询费等,由各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不可抗力 1、本意向书所谓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虽非不可抗力,仍视为本意向书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观事实,因而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法律效果。2、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导致本意向书书无法继续履行或使本意向书目的无法实现,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意向书。在此情形下,本意向书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时解除。但是,通知方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协议的理由,并同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有权批准机关未通过审批的依据。3、任何一方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意向书,除非依据本意向书约定应当返还预付款、利息及其他已给付的财产,相对方均无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形,并可能使一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采取止损措施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的损失。第十一条排他性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权的转让和收购进行磋商及签署任何意向性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或确定性的交易协议。第十二条限制竞争甲方保证自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合伙、合作从事· 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第十三条保密适用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第十四条特别条款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退出或违反本意向书不需要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本意向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除外。尽管如此,本意向书各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积极推进本意向书所列的合作事项。第十五条通知及送达1、除非本意向书另有规定,本意向书项下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邮寄、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篇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2.甲方是购买编号: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 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第一条:总则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1.建设覆盖积率≤4.02.建设覆盖率≤35%3.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5.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2-1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2-2 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第三条:保密条款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4-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 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第七条:合同的终止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第八条:其它条款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2014年7月15日签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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