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

ID:16303

大小:45.23 KB

页数:59页

时间:2021-10-28

预览已结束,剩余部分需要下载查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  篇一: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电话: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电话:传真:邮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质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质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万元(大写)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出质人以其所有公司%的股权(股份)向质权人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出质人、质权人、债务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质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质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反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甲方(质权人):  2、乙方(出质人):  3、丙方(债务人):  4、银行:指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5、目标公司:指出质人持有其股权的公司。出质人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主合同:指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质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的债权  1、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2、乙方自愿以股东的身份并且以权利质押的形式将本合同记载的质物出质给甲方,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三条质押权利详情  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经登记机关核准成立并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出资人分别为:出资人,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大写),出资比例为%;出资人,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大写),出资比例为%;出资人,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乙方以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及所有股权派生的权益质押给甲方。  第四条质押权利的内容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质物的权利,质物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及派生的权益,仍然属于质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本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说明,股权是指乙方作为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目标公司事务并享受财产利益的权利。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乙方以自己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给出资证明书的请求权、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权等;②乙方以自己利益并兼以目标公司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会的权利、股东会议决议事项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的请求权、对公司文件的查阅权等。③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属于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的所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质物的质押价值:甲乙双方约定质物的价值为人民币万元。但是,前述关于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据本合同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甲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质权的最终价值,以甲方实现质权时实际处置质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五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丙方向银行偿还的资金总额和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为实现《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3、甲方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4、其他甲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质押反担保期限  质押反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被完全清偿之日为止。  第七条质押登记  1、乙方将有关质押的事宜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并且在本合同签署后七日内,将由目标公司签发的、记载有关质物质押事实的股东名册正本壹份,交付予甲方存管。  2、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其他质押登记的,乙方负有依法办理质物质押登记等程序和手续的义务,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效力  甲方根据本合同对质物享有以下多项权利:  1、甲方对质物享有唯一质权、唯一优先受偿权。  在本合同签署前,质物上不存在任何质押和担保。在质押期限内,乙方不得在质物上再设定担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甲方对质物享有了解检查权。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目标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质物的受益情况。  3、甲方对质物行使的限制权。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质物的,乙方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事先告知甲方。但是本合同签署日后,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乙方行使在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时,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详细的资料:  (1)目标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  (2)目标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目标公司的合并或分立;  (4)目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5)目标公司任何重大举债或任何可能导致重大负债的行为;  (6)目标公司处置重大资产;  (7)目标公司利润分配。  4、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法定孳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质押期限内,对于质物产生的一切收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动用;当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直接以该收益用以提前清偿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及(或)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  5、甲方对质物享有依法处分权。  当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质物,并将所得价款连同质物的孳息,  用以提前清偿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及(或)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或向第三方提存。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甲方的权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提供甲方认可的其它等值财产充当质物(补充反担保)或者在15日内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担保(补充反担保),以弥补质物价值的不足。乙方及丙方不提供补充反担保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宣布处分质物。处分质物所得的价款连同质物的孳息,用以提前清偿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及(或)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或向第三方提存。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未全面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  2、主合同银行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而丙方未清偿全部债务的;  3、经过评估证明丙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贷款到期前任何时间内,已经证明丙方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切实可行的其他偿债办法;  5、甲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代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后7天内,未受丙方清偿的;  6、甲方请求丙方、乙方提供补充反担保,丙方、乙方没有提供甲方认可的补充反担保;  7、质物的价值减少,丙方、乙方没有提供有效和充实的补充反担保;  8、乙方未经质权人同意擅自重复设定质押;  9、丙方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其经营能力、商业信誉的情形;  10、出现甲方难以实现或者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形。  (二)在出现第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任何时间(无论该情形是否延续),甲方有权行使本款下列一项或者数项权利,乙方均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1、要求乙方立即清偿全部担保债务;  2、依法处分质物,并就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办理提存;  3、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有权按照以下方式依法处分质物:  1、以质物折价抵偿债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各方继续追偿;  3、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第十条质权人的权利  1、甲方可以授权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时间对质物状况进行检查;甲方处分质物所得的价款不足以偿还本合同质押反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  2、当丙方不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丙方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的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乙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甲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乙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乙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甲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不论乙方是否收悉甲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甲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甲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甲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甲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股权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义务与责任的,应按主债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在其反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盖章(单位)/签字(个人)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乙、丙三方关于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的约定优先于上款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公证处及备案。  篇二:股权质押担保合同(模板)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渝交设租(10)质字第10020XX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地:  电话:传真:邮编:  质押权人(乙方):重庆市交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3号科技创业园B2区6F(左)  电话:023-传真:023-邮编:  债务人(丙方):  住所地:  电话:传真:邮编:  基于承租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渝交设租(10)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事实,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本合同是主合同项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为甲方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万元的出资份额,即股权。  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之孳息。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  乙方按照主合同之约定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保管质押权利凭证的费用和实现质押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甲方同时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项下权利出质依法律法规之规定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到规定的登记机关办妥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原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期限  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可撤销,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出质权利凭证的占有  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乙方占有保管。  质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质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乙方在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之约定后,乙方应及时将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返还甲方。  第六条质押权的实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约定期间签署的主合同项下承租人违约,乙方可主张质押权利。  乙方在主张质押权利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质押权利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也可将质押之权利直接转让至乙方。  乙方依据前款之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乙方依本合同之约定处置质押股权,可以优先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质押股权,购买价格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实际应支付的融资租赁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及各种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之完全的、合法的、有效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出质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之目的,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质押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所出质权利设定过质押、赠与或转让等法律处分。  股权出质,甲方保证做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出具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决议。  该公司涉及增资、减资、营业范围变更、质押给乙方的股权增减变更、对外提供担保以及其他涉及重大资产变动事项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第八条乙方的承诺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乙方主张质押权利时,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偿还主合同项下融资租赁款的全部金额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的价款退还甲方。  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与处置所持有的甲方各类资料,不得对外泄漏。  (特殊情况下才有此条款)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配合主合同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请工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先行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但甲方或承租人须提供可供乙方接受的替代质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质权利凭证灭失的,应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按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并负有继续履行的责任;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不足以保障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因甲乙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应在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内重新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保障主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如主合同在执行中被确认无效,则甲方仍应对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如主合同项下的承租人违约,不影响甲方的质押担保责任,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质押担保责任。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做出书面变更;变更方式为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相关约定后或甲方向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各份合同内容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XX年月日  签订地点:重庆  篇三:第三方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编号:  淮南市中融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方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淮南市中融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共计十九条;  二、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定有关事实,如果您对本合同条款及相关的业务有任何  不解之处,请向我们咨询,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公证和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公证,公证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将赋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即同意如因借款人不能履行对银行的按期还款义务而由乙依约代为履行代偿义务的,乙方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甲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  序。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效时,各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  1.由质押权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质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债务人等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5页(共5页)  1.乙方有权聘请评估事务所对甲方所质押股权进行评估,以此评估价格为依据,将甲方所质押股权进行拍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乙方有权聘请评估事务所对甲方所质押股权进行评估,以此评估价格为依据,将甲方所质押股权进行变卖;  3.双方协商,对甲方所质押股权以双方认可的价格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上述要求后立即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工作(如提供相关证明、财务报表、协助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等),否则,即视同甲方违约。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乙方代偿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合同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合同自工商管理局登记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乙方要求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乙方要求完成其他手续之日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因乙方的保证责任解除而终止;如果出现代偿,本合同直至乙方实现质权时终止。  第十四条甲方应承担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登记费、备案费、公证费。第十五条贷款期限届满之前,如出现下列事项,乙方可随时行使本合同项下处置质押股权的权利,以防范可能出现的担保风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第五条所作的保证;  2.甲方停止经营、解散或被宣告破产;  3.甲方卷入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与处分。  第4页(共5页)出质人:(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传真:  质权人:(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传真:  根据(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根据《保证合同》和协议书,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民币(小写),(大写)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1页(共5页)  第二条甲方以其持有的占(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乙方,其中:,作为反担保。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第三条本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责任范围:  1.借款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人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2.乙方向借款人追偿而借款人延迟偿还期间的违约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变卖费、提存费、拍卖费、应缴纳的税费、交易手续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反担保物权实现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  1.(股权所在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2.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3.解除质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质押股权转让或再质押给其他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4.甲方承诺负责办理以及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本合同签订、生效、履行所需手续及处分或解除质押股权所需的必要手续;  第2页(共5页)5.股权质押期间,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通报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可能涉及损害股权质押权益的情况。  第六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复印件,并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其真实和完整性: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公司章程;  3.质押物的所有权证明(股票或出资证明);4.同意股权质押的股东方董事会决议;5.验资报告。  若甲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七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股东名册、出资证明)。  第九条甲方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上述贷款本息之前不得从被质押的股权所在公司获取股权利益。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股权已经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全部红利等收益均属本合同设定的质押股权权益,如若分配,应由乙方领取。  第十一条如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致使乙方代偿,双方协商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置被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因代偿所受到的损失;其价款超过乙方损失的部分归甲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3页(共5页)  篇四: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格式样本)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人)  和  公司  (反担保人)  关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担保事项的  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  二零一零年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XX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署。  担保人(甲方):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反担保人(乙方):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参与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期限为年的___________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下简称“本期集  合票据”)。甲方根据发行人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发行人发行本期  集合票据事宜,就发行人履行其在本期集合票据项下本息兑付义务而向全体集  合票据持有人(以下简称“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甲方与发行人就本期集合票据发行担保事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增进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信用增  进服务协议》”)。  3、甲方为本期集合票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期集合票据全体债权人  出具《信用增进函》(以下简称“《信用增进函》”)。  4、乙方愿以其所持有的的%股权为发行人就本期集合票  据项下的按期还本付息向甲方提供连带股权质押反担保。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定义  本期集合票据所有发行文件中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相同含  义。  解释  本合同中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合同时可予忽  略。  本合同作为本期集合票据发行文件完整不可分割的统一组成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分,甲、乙双方应在充分了解本期集合票据发行文件所陈述和约定之事项的基  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期集合票据事项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本期集合票据项下预计发行面额  为人民币万元。发行本期集合票据的最终发行面额、利率、还本付息日  等事项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若本期集合票据发行成功后,实际的募集款项少于《募集  说明书》下的发行面额,则甲方在《信用增进函》下为中为所承担的  担保义务应以实际募集款项的本、息、费用等为限。  第三条质押财产  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的%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以下简  称“质押财产”)在评估值_____________人民币的基础上按照质押折率_____  计算质押金额,为甲方就在本期集合票据项下的担保债务(定义见本  合同第四条)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质押。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本期集合票据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未得到清  偿前,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已质押的质押财产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任何担保。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质押财产的担保范围为甲方在《信用增进函》项下为承  担本期集合票据应付本息、逾期利息、违约罚金、担保费、损害赔偿金及所有  其他费用,并不作任何抵销、扣减和预扣(下称“担保债务”)。  第五条担保期限  本合同股权质押担保的期间为本期集合票据存续期间及至甲方履行  其在《信用增进函》下担保义务后获得完全清偿之日止。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持续性,不受债权人转让、出质  本期集合票据,本期集合票据项下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的改变以及  分立、合并、停业停产、破产等事件的影响。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条约定的情形或其他任何导致甲方承担《信用增进函》下担保责任的事由,乙  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本合同项下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者其  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者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  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者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六条质押登记  基于本合同质押财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办理质押登记的,乙  方应与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质押登  记手续。  乙方应当于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质押登记并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  立即将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质押生效  根据本合同第条的约定,质押财产的质押自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八条质押效力  本合同所设立的质押担保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直至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完毕一切还本付息义务时或甲方履行其在《信用增进函》下担保义务后获得完全清偿之日中较晚一时间时止。乙方认可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和/或备案及发行人和本期集合票据持有人会议批准的展期安排,并将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之担保责任。  本合同不会因为本期集合票据发行文件全部或部分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影响,本期集合票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本息到期后展期或延期还款时,质押担保仍然有效。  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除甲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权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押财产的组成部分。任何形式的孳息,乙方应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用于清偿担保债务。  质押期间,乙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质押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仍作为质押财产。  如在本合同期间,质押财产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质押财产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篇五: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姜海姜鱼华  身份证号码:5XX385XX11  地址:贵阳市金阳世纪城3号商务楼10层3-4号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贵州金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明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贵州物资综合大厦22层因借款人贵州益达矿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中西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期间为壹年,保证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乙方的权利得到实  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合  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股权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权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完全了解乙方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完全出于自愿,在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股权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  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质押范围  甲方质押的范围包括: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偿还的主合同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上  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  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实现  质权的费用。  第三条质押股权  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权详见《股权质押清单》。  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  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质押股权的登记  甲方自愿以其在贵州宏健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享有  所有权的全部股权向乙方提供质押。贵州宏健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是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壹仟万元,甲方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其持有的股权与乙方一起在_小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五条股权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甲方应在签订《担保服务合同》之后3个工作日内就本合同  的股权出质事项由贵州宏健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同意出  质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乙方履行保证还款义务后取得追索债权,乙方有权与甲方协  商,将出质股权折价由乙方所有,以抵偿乙方因履行保证还款义务所受损失;也有权对所出质股权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乙方优先受偿。如处置的股权未能完全偿清乙方代偿金额,乙方有权继续追索甲方其他资产。  乙方依条处分出质股权时,甲方应予配合,并无条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转让禁止  自本合同签署至乙方保证责任免除或保证还款责任得到清偿前,甲方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权。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权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出质股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如贵州宏健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实行承包、租赁、股权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出质股权发生权属争议;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借款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乙方承担保证还款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主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主合同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质押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  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同时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质押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按贷款人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50%向甲方收取逾期违约金至质押义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  本合同项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产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贵州宏健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篇六: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  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  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  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  经自愿以其在--------处的股权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甲方与借款人的上述《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的金额,  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担保期间:  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期间以质押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  为限。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权向甲方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权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  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  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  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  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  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  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名册之下。  六、其它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权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权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  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  ___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  积极配合。质押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  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  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权折价或拍卖、  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____  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让给甲方的质押股权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  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  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七: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编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出质人(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质权人(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币种)万元(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项下质押反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币种)_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  2、甲方自愿以其持有的(公司全称)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股权(下称质押物)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本协议第1条所述担保的反担保,以保证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产生的债权得以偿还。  3、本协议项下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以质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担保乙方为债务人担保的万元中的万元(小写:万元)债务本金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债权人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质押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物的净收入为准。如本协议项下质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范围时,甲方承诺在质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本协议第1条之主债权承担反担保责任。  4、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质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以及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设定质权及实现质权的情况。甲方保证质押物上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5、本协议项下的质权及于质押物的孳息,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质押物的孳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的除外。甲方(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质押期间,若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质押担保并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8、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质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质押物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质押、再质押、转让、转移、赠与、互易、抵债、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10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务;  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或乙方未受清偿的;  按债务人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的,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的;  债务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债务人或甲方被合并、分立或进行改制时,未能作出令乙方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债务人或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债务人或甲方停业、歇业、破产、解散、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甲方无力保持质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承诺或其他义务的;  债务人或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10、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质权:  以质押物折价方式实现质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以变卖质押物方式实现质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质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拍卖方式实现质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质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乙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质押物。  11、处理质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质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12、本协议不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债权人与乙方、债务人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本协议效力也不受上述合同或协议效力的影响。  13、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实现质权的,则应按不低于本协议所担保的债务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而违约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损失的,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以及要求甲方赔偿不足部分。  14、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公证、见证、保险、查勘、鉴定、登记、运输、保管、提存、过户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1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本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甲方(出质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出质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7、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或见证或登记机关各执壹份。  1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出质人盖公章):乙方(质权人盖章):  (自然人签字及按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篇八: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年[]质字第[]号  股权质押(反担保)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合同》中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合同》,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民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广东省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湛江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如下:  附件一:《质物清单》共页。  附件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修改)  质押反担保合同  (用于股权质押)  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质押反担保合同  (用于股权质押)  合同编号:年质押字第号  保证人(甲方):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住所地: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高新集团大厦C座一楼法定代表人:凤雷  电话:0551-传真:0551-邮编:  委托保证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  反担保人(乙方):持股公司名称:注册住址: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甲方与委托保证人签订的年委保字第号《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同意为委托保证人向(以  下称贷款方或承兑方等)申请授信(人民币)万元提供担保,乙方以所持有的委托保证人(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公司的股权)%股权(其中持有%,持有%,持有%)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1、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追偿的范围。  2、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委托保证人偿还的全部银行借款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3、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保证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条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需共同查实上述质押标的权利凭证。  第三条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申请方应将此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反担保的方式  1、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即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所持有的委托保证人(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的全部股权质押给甲方,直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兑汇票等金额全部交存到贷款方时止,担保责任方能消灭。如委托保证人不能就《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兑汇票等金额按时足额交存到贷款方,则乙方持有的委托保证人公司股权(或乙方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公司的全体股东应就本合同书项下的质押股权作出同意质押并放弃股东优先认购权的决议,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股权不得再行质押、转让。否则全体股东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保证人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兼并、股份制改造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正,企业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等,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并具有最终决定权。  2、委托保证人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公司章程的修正,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  证人的合法利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股东权利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借款方的资产,而损害甲方的权益。  4、乙方在《委托保证合同》中委托保证人与贷款方或承兑方等所签的《借款合同》(或类似法律文件)项下的银行借款额或承兑汇票金额等未完全交存到贷款方之前,乙方不得分配委托保证人的利润。  5、乙方行使委托保证人的股东权利,涉及申请方企业的任何重大事项均应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派员参加乙方的股东会议。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取得完全的股权质押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委托保证人未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2)委托保证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委托保证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甲方承担了担保责任,甲方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第八条违约事件  1、以下事件将被视为违约事件:  篇十: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因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被保证人)与质权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被保证人与齐(贷款人)签订的金额万元(人民币),期限个月《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编号:提供保证担保。为确保被保证人切实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出质人愿意向质权人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质押标的  1、出质人在被保证人处持有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并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股权份额详见《股权质押清单》。  2、被保证人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出质人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本金人民币(小写:¥)、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质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质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  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条质押登记  1、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权出质事项记载于被保证人的股东名册,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出质人无条件将本合同项下出质股权折价元与质权人,并在质权人要求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日起3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出质人对股权折价不足以代偿的部分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出质人及质权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质股权的实现以此合同为准,不再另行协商。  2、出质人应予配合质权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条出质人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1、出质人未在本合同项下拟质押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2、出质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财产保险、鉴定、登记、过户、保管、公证、提存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在出质股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出售、转移、质押或进行其他方式的处分,也不从事任何对被保证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5、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6、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  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7、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和相应的收入证明。  8、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被保证人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9、如出质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条质权人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被保证人未依主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3、有权要求出质人协助避免出质股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有权对出质人股权持有状况进行监督。  5、有权对出质人影响被保证人经营状况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纠正损害被保证人利益的行为。  6、出质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的,质权人有权与贷款方协商依照法律或约定采取措施保障债权并有权要求出质人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及赔偿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不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向质权人支付本合同约定反担保范围内全部金额每日5‰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修改和文本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被保证人应向质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3、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出质人仍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第十条附件  1《股权质押清单》,本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出质人(盖章):质权人(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1、《股权质押清单》  股权质押清单  出质人:质权人: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更多
热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