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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股权期权协议公司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最新版) 公司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认购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四川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辖位于XX市XX县XX号国际大厦23楼XX主题文化酒店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XX主题文化酒店整体投资为人民币万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上述公司%的股权。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上述公司10%股权。 第二条认购股权方式、认购时间 乙方分四次认购,第一次认购为XX年月日,以现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万元认购1%股权,此后每年的月日认购一次,即每年认购3%股权。自第一次认购始至第四次认购结束,整个认购期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二个月。在认购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的部分,乙方仍然享有这部分股权分红权,具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资格,享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其他权利,但乙方在未购满10%股权或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购买剩余股权前,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将转为当年年度股权认购款;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不足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超出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超出部分于双方约定的年度股权认购日第二日转至乙方账户。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未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已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保留。 第三条乙方的认购选择权 篇二: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免费赠予方式奖励乙方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股权期权生效日 双方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为:年月日;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3个月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转让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可参与旁听公司的董事会,了解公司基本状况,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四条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预备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_____________,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软件研发工作,无重大过失)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五条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期权的获得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设计工资/股权/技术等信息保密协议导致信息外泄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8.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行权 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股权转让协议/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只能依次转让给(公司法人)在(法人)不接受其股份时依次转让给(负责人),(负责人)不接受时再转让给其他股东,每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需要依据第七条第一点完成转让其股份的手续。 第八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权变化时,甲乙双方作为同一单元同事承担股份变化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法人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 股权期权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黄宇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认购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辖位于泸州市叙永县陕西街236号东来国际大厦-2楼、26楼、27楼、28楼上乘主题文化酒店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上乘主题文化酒店整体投资为人民币万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上述公司%的股权。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上述公司10%股权。 第二条认购股权方式、认购时间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分四次认购,第一次认购为XX年月日,以现金万元认购1%股权,此后每年的月日认购一次,即每年认购3%股权。自第一次认购始至第四次认购结束,整个认购期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二个月。在认购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的部分,乙方仍然享有这部分股权分红权,具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资格,享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其他权利,但乙方在未购满10%股权或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购买剩余股权前,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将转为当年年度股权认购款;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不足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超出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超出部分于双方约定的年度股权认购日第二日转至乙方账户。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未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已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保留。 第三条乙方的认购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认购期间,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放弃购买,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乙方丧失认购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认购资格: 1.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此处特指自正式营业日始至正式营业四十二个月时止,整个经营期时间创造的经营利润需达到甲方酒店项目总投资额),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6.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股权认购价格 乙方在认购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辖位于泸州市叙永县陕西街236号东来国际大厦-2楼、26楼、27楼、28楼上乘主题文化酒店每1%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元) 第六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认购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特别约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认购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 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2)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丧失发起人股东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各项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的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的定义: 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 2、营业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的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客房总销售、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兑换、代理,及其他酒店操作及设备使用、赔偿费、租赁费等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收入的总和,也包括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营业税金——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 4、经营利润——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酒店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成本的差额,简释。 5、营业成本——应根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人员基本薪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临时的,为酒店员工派发的其他款项,包括加班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地区补贴、员工膳食、工装及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资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的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饮料、物品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的成本。 C、因酒店运行而发生的热力、水、电、气、通信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D、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经营所需的营业设备,包括所列开支项,购入和更换的开支。 E、付予管理公司的基本管理费。 F、因酒店营业有关雇佣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因酒店之需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G、为维持酒店良好状况而产生的修缮、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五十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的营业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J、付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的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K、为开业而进行集中培训的费用,包括其它计划性培训费用及培训奖励。L、酒店为激励员工而开支的其它奖励费用。 M、根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N、为酒店营业而产生的任何直接税项、牌照费、公共事业摊销的缴付,但不包括第条注明的费用。 6、经营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经营费用”,不包括在“经营成本”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资产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贷款利息。 G、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H、奖励性管理费。 I、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7、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房数与酒店可供出租房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8、不可抗力——应解释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致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 篇四:高管期权相关协议范本 深圳市律商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retype/zoom/6427c146f18583dpn=2&x=0&y=2181&raww=108&rawh=84&o=png_6_0_0_142_58_58_46__&type=pic&aimh=84&md5sum=916a8dff0d53a8f29c67cf57c7a6204c&sign=4eb0cb7b51&zoom=&png=27306-54700&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retype/zoom/6427c146f18583dpn=3&x=0&y=2181&raww=108&rawh=84&o=png_6_0_0_142_58_58_46__&type=pic&aimh=84&md5sum=916a8dff0d53a8f29c67cf57c7a6204c&sign=4eb0cb7b51&zoom=&png=54701-82217&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retype/zoom/6427c146f18583dpn=4&x=0&y=2181&raww=108&rawh=84&o=png_6_0_0_142_58_58_46__&type=pic&aimh=84&md5sum=916a8dff0d53a8f29c67cf57c7a6204c&sign=4eb0cb7b51&zoom=&png=82218-&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retype/zoom/6427c146f18583dpn=5&x=0&y=2181&raww=108&rawh=84&o=png_6_0_0_142_58_58_46__&type=pic&aimh=84&md5sum=916a8dff0d53a8f29c67cf57c7a6204c&sign=4eb0cb7b51&zoom=&png=-&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http://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篇五: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常州市XXXX餐饮有限公司暨公司股东 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有关人员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分别转出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于(或有条件赠与)乙方相关人员。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业务完成准时率()、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销售额 2013年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支付元)(或向股东xx借贷万元),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或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乙方特定人员业绩激励,由其独立行使,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公司分红经股东会决议,一般分红额度不超过公司当期盈利额的50%,分红数额根据股权比例确定;(乙方采用定额分红,xx不超过每年元)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乙方拒绝无偿转让(或归并)的承担违约金万元。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4、乙方受让股权后,在甲方连续工作满服务期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转让其拥有的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甲方补偿乙方万元;若乙方拒绝转让股权承担违约金万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公司相关事项仍有原股东表决决定(或表决权均全权委托马乃文董事表决,且该项授权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对马乃文董事代理表决的事项均予以认可);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股权期权方案的完整法律文件应包括:一、是关于股权期权的协议书;二、是关于批准股权期权计划的股东会议。此外,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股权期权方案中还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决议,批准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对于因实施员工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修改该公司章程的法律文件:考虑到股权协议书签署后可能发生公司股东变动的问题,股权期权计划包含了修改该公司章程的内容,即在章程中增加关于实施员工股权期权激励方案的部分,使章程关于股权期权激励方案的约定,适用于公司的新股东。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本协议书仅供参考,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蔡理春律师。 篇六: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暨公司股东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有关人员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分别转出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于(或有条件赠与)乙方相关人员。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业务完成准时率()、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6年销售额 2017年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支付元)(或向股东xx借贷万元),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或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乙方特定人员业绩激励,由其独立行使,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经股东会决议,一般分红额度不超过公司当期盈利额的50%,分红数额根据股权比例确定;(乙方采用定额分红,xx不超过每年元)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乙方拒绝无偿转让(或归并)的承担违约金万元。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4、乙方受让股权后,在甲方连续工作满服务期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转让其拥有的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甲方补偿乙方万元;若乙方拒绝转让股权承担违约金万元; 七、特别约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公司相关事项仍有原股东表决决定(或表决权均全权委托XXX董事表决,且该项授权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对XXX董事代理表决的事项均予以认可);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七: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由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更好的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及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至本合同签订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股东投入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的出资金额为万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二条股权期权激励及行权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拟于年月日起在乙方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期权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占公司总股份的股股权分四次转让给乙方。 乙方的入职时间为年月日,则正常情况下乙方享有的期权每批次成熟日分别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个人期权数量占公司截止到分红期为止的总股本的比例,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执行。 第三条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期权,自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每批次行权期为当期期权成熟之日起3个自然月。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购买股权的,乙方丧失购买权,同时也不享受以后的分红权待遇。 第四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乙方在预备期内需连续两年通过甲方考核要求,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行权资格、预备期享有的分红权截止至乙方考核合格时为止。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乙方不享有该考核期限内的分红权。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预备期及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违法违规等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要求;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行权价格及行权条件 行权资金总额的计算公式为:甲方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份额×每股行权价格。 假定至年月日止,公司原有股东未新投入股本金,在年万元,则公司将股东已注入的股本金万元整按照元/股的价格折合成股,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为元/股,共计股,乙方总计需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 乙方在预备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则不能行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如乙方在全部期权行权期结束前离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未成熟部分期权,离职后只享有已成熟且已行权部分权益,未成熟部分期权由公司无偿无条件回收至期权池。 第八条乙方股权认购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根据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同时应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九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受让的股权强制持有期为一年,强制持有期内不能转让。强制持有期满后至公司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前,如乙方需要转让所持有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股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最近一次内部财务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回购;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自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固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法律仲裁。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年月日 篇八: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XXX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合计股。 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0元的价格(行权价格)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期权。 第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即开始进入股权期权成熟期。 第三条股权期权成熟与行权 1.当乙方进入期权成熟期的第13个月,按本合同所签署的乙方获得的期权中的25%将获得成熟,既乙方将可按的价格从甲方获取公司的股权。 2.从乙方进入股权行权期的第13个月起,乙方为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每服务满1个月,既可以价格从甲方获得本协议第一条所授的期权总额的1/48,直至本协议第一条所授股权期权全部行权满为止。 3.在乙方的股权期权成熟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由甲方所代持,按本协议第三条1.和2.条款所约定的条件成熟的股权,乙方可享有相应的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4.如公司进行相应的增资扩股事件,而造成股份的稀释,乙方所拥有的权益将跟随甲方进行同比例稀释。 第四条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在股权期权行权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期权的获得资格: 1.期权执行期间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设计工资/股权/技术等信息保密协议导致信息外泄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股权转让协议/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完成行权期后,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只能依次转让给(公司法人),公司其他股东,或董事会指定的第三方收购方。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权变化时,甲乙双方作为同一单元同事承担股份变化。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附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X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XXXXX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XX科技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XX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篇九:股权期权协议书(二) 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