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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转让补充合同 篇一: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范本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身份证:身份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就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年月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1 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转让方(甲方)转让安徽省诚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给受让方(乙方),包括公司所有培训人员及相关证书(包括12个项目经理证书)。受让方同意接受。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元);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时。 3.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在办理相关证书变更期间,甲方李保刚须帮助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如果是甲方责任致使股权变更不能行使,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人民币:70000元整、大写:(柒万元整) 转让方:签证人: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协议编号:xx甲方:x(出让方) 乙方:x(受让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鉴于: 1、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在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至今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2、甲、乙双方为目标公司股东,实际股权结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x%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x%股权。 3、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x%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欲出让的以上x%的目标公司股权。 4、双方于x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x《股权转让协议》。为此,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就双方于x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x《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章定义 除非本协议有特殊说明者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目标公司:指x公司 甲方:指x 乙方:指x 标的股权:指甲方拟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x%的股权,包括但是不限于股本金、甲方投入目标公司的所有资金本息,与该股权有关的现有资产收益权、预期收益权、决策管理权、人事任免权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基准日:自甲方和乙方确认的确定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及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截止日期,即年月日 股权交割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第二章股权的转让 标的股权 双方约定,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与该股权附属的其他股东权益也一并转让给乙方。 标的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转让在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的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 双方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万元,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甲方投入目标公司的入账目资金(含归属于甲方及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甲方汇入的股东借款)。 甲方投入目标公司的股本金。 甲方直接或间接通过其授权代理人代甲方投入目标公司的未入目标公司账目的所有资金及利息。 由前述甲方投资所对应的,截止于基准日已经产生的资产增值收益。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股权转让交割完毕后,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万元。 股权交割 双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按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变更登记材料,并委托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双方一致同意,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在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所有的债权和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均自动转移给乙方,股权转让前和转让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及所有或有的负债和各种可能的追诉事宜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的一切事宜(包括股权转让前的)均和甲方无关。 本章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公司管理层更替及业务交接 本次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均由乙方委派及提名改选,甲方协助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甲方委派人员不再担任目标公司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目标公司其他管理职务。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目标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派,甲方同意由其负责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次日将目标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债权债务凭证资料交由乙方管理。 第四章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保证其在标的股权无权属争议,并未在股权之上设立任何方式的质押或其他担保,也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限制,甲方有权独立处分,否则甲方须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甲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甲方与乙方、甲方与目标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未清结的协议和债权债务。 甲方承诺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转让股权符合法律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已经获得了甲方公司内部与本协议一致的适当授权。 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 乙方声明和保证 乙方保证其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符合法律以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取得乙方内部与本协议一致的适当授权。 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上述声明和保证构成双方各自的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协议解除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第四章的声明、保证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利息损失、为实现股权转让所花费的一切合理的费用、因可能的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由于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本协议的股权变更登记未能在本协议第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或者导致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未能履行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且不承担因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同时从甲方履行以上义务的期间届满之日起,甲方应当按照其已收定金和股权转让款的总额,以每日万分之八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本协议第条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现而且持续一个月未能纠正的,为根本违约,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协议或者解除协议;如乙方选择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如数归还乙方以将标的股权回购,同时按照每日万分之八的标准支付利息,并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在没有本协议约定的理由的情况下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转让款,应当就其逾期部分的转让款按照每日万分之八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状态持续达一个月的,为根本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以定金冲抵转让价款,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协议或者解除协议;如甲方选择解除协议的,应当将已经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无息归还乙方,定金不予返还。 双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均视为根本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处理;适用定金罚则仍无法足额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补足损失。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一般性条款 保密 自双方为本协议的签订进行沟通和谈判始,未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获悉或者协议他方披露的资料以及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项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 转让和变更 除非或者协议各方一致的书面同意,否则本协议项下的各方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或者变更。 协议文本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若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需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协议而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任何一方均不得援引该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或用以解释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对抗协议他方。 协议数量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为原《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股权转让》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面约定。 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x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日期: 篇四: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甲方: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张和平、马建华 经双方共同协商,在原“股权转让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补充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应对乙方应移交以下手续: 1、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原章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码证 5、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 6、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7、郑州德升置业有限公司资质证 二、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变更需要的资料: 1、王福林股权转让给张和平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签字盖手印)。 2、杨富军股权转让给马建华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签字盖手铒)。 3、甲方应提供股权变更的原法定代表人:王福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杨富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甲方应在工商变更前,应向乙方移交公司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以便双方移交事宜及不可预见的其它事情的发生,确保顺利变更。 四、甲、乙双方股权的工商局登记变更法人变更完毕,完毕即日,由乙方划拨到双方共管账户伍佰万元人民币。根据原有股权转让合同的金额,待甲方工作及负责延续执行到土地性质转化为“划拨建设用地通知书”,下达通报即日,人防、消防等各项建筑规划许可审批开工条件许可后。剩余金额由乙方划拨到双方共管账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五、甲方负责做到财务交接清楚,涉及到工程事务及村组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做到乙方工作接收清楚,保证乙方顺利实施开工必备的工作环境和施工条件。 六、乙方授权王月星(财务总监)全权办理工商执照股权、法人变更、税务、开户证、代码证等有关公司手续。负责相关双方的文书接收等相关事宜。 七、股权转让及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公司变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此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与原“股权转让合同”同等生效。此股权转让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按押指纹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月日 篇五: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确立及补充协议的效力 股权转让法律关系的确立及补充协议的效力 原文链接:/ 郭苏焕与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深圳市恒运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XX〕民二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裁判要旨:杨晓宇方与恒运泰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将杨晓宇方持有的大宇公司股权出让给恒运泰公司,恒运泰公司可指定第三方受让大宇公司股权,并就股权转让价格、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项目交接及股权过户、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约定,双方确立的系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二)》和《补充协议书(三)》,系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款作出的特别约定,并未改变双方基千《协议书》所确立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忠实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晓宇方与恒运泰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将杨晓宇方持有的大宇公司股权出让给恒运泰公司,恒运泰公司可指定第三方受让大宇公司股权,并就股权转让价格、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项目交接及股权过户、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约定,双方确立的系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补充协议书(三)》,系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款作出的特别约定,并未改变双方基于《协议书》所确立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即使如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上诉主张的双方系有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该条件也仅体现为在项目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在双方原协商的504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基础上就超面积部分的奖励股权价款的计付方式。因此,原审法院以双方系股权转让关系,而不是项目联建或者合作关系,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没有恒运泰公司取得大宇公司股权后应何时启动项目、何时到位项目资金的约定,驳回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关于恒运泰公司迟迟不到位项目建设资金侵害其利益、合同应予解除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上诉主张原审法院认定双方合同关系为股权转让合同错误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原审法院在郭苏焕提供了身份证明和证据的情况下,允许其以郭泰诚名义参加诉讼,并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郭泰诚身份证明是否虚假,不属民事案件审理范畴。对此,深圳市公安局福强派出所在一审庭审后已以郭泰诚提供虚假资料办理身份证明为由,向郭泰诚发出《注销户□告知书》,依法注销了郭泰诚的户口。杨晓宇、杨晓岚、陈道宜、陈汉湘以原审法院允许郭苏焕以郭泰诚的名义参加诉讼为由主张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本院亦不予支持。 恒运泰公司关于其已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412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大宇公司已按约定交由其经营管理,应当认定其已享有大宇公司全部股权的上诉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恒运泰公司与杨晓宇方签订的《协议书》第六条对股权过户明确约定为,恒运泰公司支付杨晓宇方股权转让价款1〇〇〇万元时,杨晓宇方将大宇公司51%股权过户给恒运泰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时,杨晓宇方将大宇公司全部股权过户给恒运泰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因此,在大宇公司尚未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恒运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并未取得剩余的49%股权。原审法院仅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为据认定股权权属是否转移,虽有不妥,但因结论并无不当,因此,本院对其驳回恒运泰公司关于确认其享有大宇公司全部股权的诉讼请求的判项予以维持。恒运泰公司主张提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并要求提前办理剩余部分股权的变更登记,因双方合同约定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本院对其该诉请亦不支持。恒运泰公司应按照双方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待大宇公司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其可依法主张取得剩余部分股权。 恒运泰公司与杨晓宇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二)>和《补充协议(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约定,在项目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杨晓宇方放弃《补充协议书》中关于超过原规划批准面积部分按400元/平方米计价作为股权价款获得奖励的权利,改由杨晓宇方在全面履行双方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在工商登记中保留10+N%的利润分配股,双方在项目结算核算利润时,杨晓宇方按照上述比例享有权益,杨晓宇方在获得项目整体利润10+N%的奖励后,无偿转出工商登记的股份。该约定是对双方《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的补充约定,系对股权转让价金和支付方式的特别约定,杨晓宇方全面履行约定义务是其按照利润分配方式获得股权价款奖励的前提,双方之间并未因此约定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因此,原审法院驳回恒运泰公司关于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如果杨晓宇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负责项目的对外关系协调处理、政策优惠争取、项目配合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及享受政策优惠的,在双方按照合同 约定结算时,恒运泰公司可另行主张不予支付杨晓宇方上述奖励价款并办理所涉大宇公司部分股权的变更登记。 篇六: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实际经营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变更原协议部分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原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原协议中,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作价变更为6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双方盖 章后生效。 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转让方(公章):受让方(公章):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七: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订方协议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1、大连A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大连登记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拾万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即本协议甲方)和(即本协议乙方)分别持有该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权; 2、股东(以下简称甲方)和股东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下列第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股份转让予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和(以下简称丁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含义: (1)“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2)“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即本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5%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5%股 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受让股份”是指股权受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丙方和丁方,为便于阐述,以下统称为股权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分别受让的股权出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中:其中丙方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55%股权;丁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的45%的股权)。 (4)“转让价”是指第及所述之转让价。 (5)“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详见第条款; (6)“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的股权出让方。 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经各方议定: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合计为人民币万元(元)。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股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宗地余期使用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对于未披露的债务(现甲、乙双方承诺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的债务数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股权转让后因未披露债务引发诉讼而致目标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则因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均由股权出让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本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及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与股权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第三章付款 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并在本协议第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内得到满足后个工作日,将转让价款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 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直接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完成了将转让股权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工商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股权转让的声明和保证,承诺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承担责任; (3)股权出让方、受让各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且业已将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股权受让方; (4)股权出让方已将包括但不限于证照、材料(详见附件)全部移交给股权受让方; 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倘若第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等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终止后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股权受让方按照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如因上述情形至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得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 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工商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到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者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者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者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或者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没有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于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及其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 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2: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条及第条的各项保证及第七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份; 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者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权出让方: 篇八: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甲方:防城港市东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温启焕 丙方:杨彩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股权转让协议是一种形式,做给政府有关部门看的,目的是进一步把我们三方于XX年11月23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乙方丙方的资产权益落到实处。为了把吧我们两人的土地使用权分立出来便于处理,避免先交一次税费,同时又避免今后给双方带来各种麻烦所采取的一种手段。为了达到目的和取得好的效果,明确界定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一、股权转让协议中,受买东岳公司30%的股权仅仅是指甲乙丙三方于XX年11月23日签署的协议中乙方和丙方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的资产权益,即温启焕持有东岳公司20%股权,仅仅是40亩的土地使用权。杨彩萍持有东岳公司10%股权,仅仅是指19亩的土地使用权。 二、股权转让协议价格和费用问题是形式,对甲乙丙三方均无效,三方于XX年11月23日签的协议,乙方和丙方购买甲方土地使用权,按双方约定,乙方丙方已付清给甲方,不再存在付股权转让价款问题。 三、进行公司分立,把59亩土地使用权转到分立后的新公 司。然后进行股权置换,落实乙方和丙方的资产权益,乙方和丙方在东岳公司的股权由公司无偿变更至甲方,乙方丙方不再持有东岳公司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分立新年公司所需要费用和需要交的税费由乙方丙方分担。 五、分立新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努力,甲方主持办理。 六、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地址: 签署时间:年月日 篇九: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篇十: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