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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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转让中介合同  篇一: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  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  此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平方米。  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建设覆盖积率≤  2.建设覆盖率≤35%  3.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  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  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  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  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  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  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  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XX年7月15日签于上海  篇二:公司转让协议(中介)  公司股权转让受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收购甲方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先决条件  1、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转让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  2、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工商税务正常,银行信用良好无贷款及不良贷款记录。且甲方法定代表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书面声明及保证  3、甲方保证对其各自持有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自主权,保证该股权没有担保、质押,保证不会被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转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承担买方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二、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甲方所有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一切保证和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本协议生效后,将形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1)、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并有足够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保证所受让的公司不会以原公司名义用于任何违法犯罪之事,保证股权及税务、银行手续变更完善,不对甲方造成影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乙方在受让甲方全部股权之后,所产生的工商、税务、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形式责任。  三、转让费  1、甲乙双方经协商:本次甲方公司转让费为RMB大写:元。  2、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应首付给甲方元RMB大写:元。  (2)、税务变更办理完结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RMB大写:元。  四、变更  1、乙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税务、银行变更手续,在此变更过程中,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变更。  2、乙方承担本次股权变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在前期经营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在遗留问题中所产生的费用(设备、残障金、工会经费;税务补税、罚款、补交房产税、注册资本印花税等除外)  五、违约责任  1、(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费,在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三天内未履行单次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外,有权收回变更的权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税务变更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及时在三天内完成应付款,超过七天未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除不退还乙方已付所有费用外,有权收回已变更的所有证件的所有权。  2、本协议双方签字既生效,生效后若甲方不同意转让公司,既视为违约,违约赔偿按第6条进行,乙方在签署了本协议后,若不再受让转让方公司,既视为放弃购买,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费用。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确定了本次转让价,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以转让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加价或变更本协议或撤销本协议。  4、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赔偿违约金。  5、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  6、遵守协议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7、本协议双方须对用于本次股权变更而使用的原始材料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挪作  他用及透露,否则守约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追究刑事责任及保留起诉权利。  8、甲方未做到将转让公司存在的工商、税务、银行问题全面披露,因此而给乙方造成变更难度加大、超出变更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用预算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问题。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与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各方均  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修改、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补充部分以及协议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篇三: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朱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齐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淮安元认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淮安元认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7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7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  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7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移动电话:  乙方:  地址: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收件人:  电话:移动电话:  (二)如以邮政速递(EMS)形式递交通知及其他文函,则收件局收寄后的第3日为收件日期。  篇四: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住所: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住所: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在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册号为;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3.转让方有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  有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该等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表述如下含义:  “目标股权”  “股权转让基准日”  “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协议的约定转让给受让方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及其所附带之所有权益。指XX年9月30日。指目标公司在转让方及受让方配合下获得由登记  机关基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新签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之日。  “过渡期间”指股权转让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的期间。指第二条所规定的,现由转让方所持有、并按照本  本协议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不应视为对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本协议引用有关条款时,除非另有规定,该等条款应指本协议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股权转让  根据本协议,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的股权即目标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权,该股权所附属的相关股东权益、义务也一并转让。  自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即持有目标公司%的股  权,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并不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义务。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理解并同意,以年月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转让方向  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的股权转让款。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受让方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的前提条件为:  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和存续的公司,拥有完全的民事行  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转让方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取得了其共有人同意本协议项下转  让目标股权的有效书面文件或决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转让方已经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转让方转让其所持目标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目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依据中国法律、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权转让作出了一致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的决议。  受让方同意就上述项和项事宜,已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协商一致,如其他股东不同意本次目标股权转让则视为转让方违约。  转让方承诺向受让方提供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  执照、财务报表等所有财务资料、相关资质证明)是真实、全面的,  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和虚假;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五条中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依然真实、完整  和准确,未出现违反该等保证和承诺的情形。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全面、真实地披露了所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有的及有证据证明将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纠纷、行政处罚。  第五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转让方特作下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确认下列各项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转让方系目标公司%股权的合法投资主体,转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判决。  (2)转让方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并使该股权转让后,受让方能有效登记为该股权的股东,已向其权利机关取得了一切所需取得的批准、授权及承诺,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已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根据本协议进行的该股权转让行为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目标公司的现有公司章程、组织文件或目标公司业已签订有约束力的其他协议或文件;也不违反对目标公司现行适用的政府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判决。  (4)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文件、会计帐册、相关证照、投资状况、营业及资产负债状况的报表和资料,均是准确的、真实的、完整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本协议项下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该股权不存在任何留置权、抵押权或优先购买权或附有任何第三方权益的限制或影响,转让方对该转让的股权拥有独立的、排他性的处置权。  (6)除已向受让方披露的情况外,至本合同签署时止,目标公司不存在隐瞒在任何法院、仲裁部门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案件。  上述转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受让方完成目标股权转让后继续并持续有效。  受让方特作下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确认下列各项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受让方具有签订本合同、参与本合同所涉股权交易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能力和内部授权。本合同构成受让方合法、有效、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2)受让方支付转让方的该股份转让款来源合法,不存在此款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上述受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受让方完成目标股权转让后继续并持续有效。  第六条转让方的其他义务  除了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外,转让方还对受让方承担下列义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止,转让方不得直接进行或同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求目标公司进行下列行为,除非得到股权转让协议书许可或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  为目标公司设定、延展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但现有的抵押、  其他担保到期后因主债务未能清偿而经原被担保人同意再以相同条  件续期者除外)或权利限制,或增加任何已有的担保负担,包括但  不限于增加担保金额;  在未得到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非正常的经营方式或  进行不正常的交易,导致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比,目标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出现实质性恶化;或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财务状况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活动;  签订任何可能对目标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  或作出任何该等性质的资金、资产或财务安排;  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签署同意股权转让的相关决议外,未经受让方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签署任何公司组织性文件;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安排目标公司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购买或处置任何资产;  除非正常业务运作需要,出售、转让、出租、许可、赠与、出让或  低价处理目标公司的任何业务、股份或债券、财产或资产的全部或  任何部份;  导致目标公司故意违反其任何重大合同义务或法律法规;  就有关目标公司的任何重大诉讼、索赔、债权等权利请求或争议作  出妥协、和解、免除、撤销、终止或权利放弃;  向任何目标公司股东以任何方式宣派、派付任何红利;  变更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性质;或变更已向受让方披露过的目标  公司的业务或业务程序,除非该等变更系因法律要求而必须进行;  与任何人士订立任何聘用或顾问协议,修改对其员工或顾问的现有  聘用条件;  修改目标公司应付给其董事的酬劳或奖金的规定,或新订立任何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董事的服务协议或变更任何董事的服务协议;  修改任何借贷文件或借贷安排;  部分或全部免除、放弃、解除或削减其任何债权或者权利,但其正  常经营过程中发生者除外。  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促成目标公司董事会改组,原在目标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由转让方委派人员担任的董事应全体立即向目标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前目标公司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附件中所列明的目  标公司的债务为准。在该等债务之外,目标公司无任何负债及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欠款、连带责任、违约责任、政府部门的罚款等)。  若目标公司存在附件之外的债务及或有债务的,该等债务应由转让方负责偿还。转让方不及时偿还相关债务的,除须继续偿还该等债务外,若造成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应对受让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协议签署后的任何时候,如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1)本协议  项下转让方之声明、承诺与保证发生实质性变化,且该变化不为受让方所接受;或(2)转让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转让方义务;或(3)转让方将标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则,受让方可以选择:  直接书面通知转让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形下,转让方应当向受让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在此情形下,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因  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股权转  价款或其他款项的,转让方应就受让方已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五的  比例,就自该等款项支付至转让方之日起至前述情况得到纠正之日  止的期间,向受让方计付违约金;如受让方所受之损失超出违约金  数额的,则转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超出部分的损失。  本协议生效之后,受让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就迟延支付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超过60日的,转让方可以选择:  直接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形下,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在此情形下,受让方未能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就迟延支付部分按照  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转让方所受之  损失超出违约金数额的,则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超出部分  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  篇五: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  1、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伍佰陆拾捌万元,现有全部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号:。  2、目标公司现拥有位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厂房二栋(A栋厂房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B栋厂房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楼一栋(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宿舍一栋(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目标公司同时还拥有其他资产、附属及配套设施设备(见附件)。  3、甲方愿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的上述股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  1、甲方以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双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完成股权转让。  3、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费用及各项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应当将目标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相关资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清单及权利证件、财务文件、税务清缴凭证等基本资料交付给乙方,并积极配合及协助乙方在相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乙方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后,若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股权,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作为受让股权的首期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交易。  3、乙方与甲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贰仟肆佰万元(¥)存入甲乙双方共同在银行开设的托管账户。  4、在股权转让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贰仟肆佰万元(¥)解除银行监管并支付给甲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甲方在收取任何一期转让款时应向乙方出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1、乙方负责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事项。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要求补交材料的,甲方必须于收到补交通知后补交齐合格材料。  2、双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应当共同到所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并共同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四、目标公司的移交  (一)甲方同意:由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义务。  (二)甲方应将目标公司的以下资料、权益凭证、资产等全部移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附清单):  1、历年的会计帐册、报表、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资料(原件);  2、公司章程(含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和股东出资凭证(原件);  3、土地、建筑物及其权属凭证(原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全部银行账户卡(原件)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余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全部机械、设备设施、车辆及其权利凭证和使用说明书、保养保修凭证等文件(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取水许可证及其他证照(原件);  7、原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  8、仍需履行的合同及服务(原件);  9、公司的现有其他资产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合同和文件资料。  (三)双方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上述  第二款涉及的书面文件(具体见清单)移交给乙方,并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移交给乙方使用。  (四)与目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由甲方负责解聘和安置并承担有关费用和补、赔偿款,且应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安置完毕,并将其社保关系从目标公司迁出。  (五)移交时,交接人员应在核实后签署交接清单。  五、甲方保证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真实的且各股东(含原始股东)均足额缴纳了各自的出资,不存在虚假注册的行为,不存在股东(含原始股东)抽回(抽逃)出资的行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甲方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的、无争议的且拥有独立的、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设定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他担保,没有且不会被查封或被冻结),不会遭受来自任何人的追索。  3、目标公司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他任何资产是目标公司通过合法手段取得或形成的且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担保,不存在以抵偿或其他形式处分给任何人的情形,没有被查封或被冻结,也不会因甲方中的任何一股东的原因而被查封或被冻结。  4、目标公司在移交给乙方接管前(含公司成立之日至实际交割日止)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5、目标公司的经营证照齐全且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移交给乙方的证照是合法有效的、齐全的。  6、目标公司一直依法缴纳税款以及各种费用,不存在任何偷税、漏税或者欠税的情形,也不存在欠缴地价款、房价款以及其他任何费用的情形。  7、甲方任何一股东的的任一直接利害关系人不对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的义务(或责任)提出异议或主张任何权利。  六、债权债务和资产的处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目标公司在乙方接管前(含公司成立之日至实际交割日止前)产生的一切债务(含货款、税收、担保、薪金福利费用、社保费用等)、任何政府管理机关在任何时候对乙方接管前的目标公司的行为的处罚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负责在惠州日报刊登公司股权转让和债权债务的清算公告;若因此而给乙方接管后的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全体股东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自实际交割日起,甲方移交给乙方的土地、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备设施以及其他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无条件归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目标公司。  3、双方同意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截至实际交割日止的全部应收款和应款进行审计并出具有关报告,该报告记载的应收款全部归甲方所有,该报告记载的应付款全部由甲方全体股东负连带清偿责任(甲方保证:该报告记载的应付款是真实的且没有任何隐瞒和遗漏,否则,由甲方全体股东负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而给乙方接管后的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全体股东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甲方保证在目标公司实际交割日前尽量收回应收款,清偿应付款。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实际交割日前仍以目标公司名义实质经营目标公司,实质经营期间发生的损益归甲方全体股东所有,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全体股东负责,共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目标公司的全部印鉴应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封存并管理,除用于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外,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现有全部印鉴予以作废,重新刻制新印鉴。  八、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次股权转让及合作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双方应防止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意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甲乙双方还应监督各自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承担保密义务。  2、甲乙双方对于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在任何时候均承担保密义务,除非该等秘密依法成为公开信息。  篇六: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地址:  鉴于: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辉公司,即本协议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是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原有股东名,其中股东占%,股东占%,股东占%。  (二)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式  (1)由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从甲方受让%的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乙方占有拓辉公司%的股份。  (2)基于关联关系,乙方作为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中具有共同利益,本协议中有关受让的权利和义务对乙适用。  基于上述情况,现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及价格  转让标的及其范围包括:  甲方在按照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所约定的应缴数额和出资期限足额、按时缴纳其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出资款后所占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及相应股东权利。  前款中甲方对转让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应为包含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股东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  的完整股东权,该权利未受到任何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不当限制。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交割日(指股权转让后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后目标公司的损益由甲乙双方承担或享有(除乙方明确表示不愿承接的),但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之债务、或有负债、潜在亏损、责任和义务则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乙方获得协议标明的股份期间,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成为拓辉公司的完整股东,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应有股东权益和义务,乙方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根据本条所计算出来的股权转让价款,是乙方为获得目标公司股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乙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根据乙方在确认甲方已及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依据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根据受让比例的不同,乙方需支付万元人民币。  甲方负责按照转让价款全额向乙方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甲、乙双方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时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如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二条转让流程及转让款的支付办法  对目标公司及甲方的持股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在乙方的调查期间,甲方应全面配合,并应向乙方全面披露有关目标公司和转让股权的信息。  在乙方确认甲方所描述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属实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各自的转让款数额向双方指定的账户汇入全部款项,即乙方汇入万元人民币。  甲方在乙方全额汇款至专项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股权转  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甲方至少应在此期限内就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  若甲方未能在前述第款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材料或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专项账户中的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保证本协议前述部分对目标公司及其持股情况的描述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甲方保证没有隐瞒任何影响本协议交易条件的重大事项。  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获得目标公司相对股权期间,转让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者权利限制。  甲方保证原股东方所抽出的22%股权由股东会决定处臵完毕后,不再和第三方签订其它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视公司发展需要更改的,则由所有股东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决定。  甲方保证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后,既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之一,享有目标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义务,需另签署《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简称《股东协议》)。  甲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  乙方承诺完全、充分、及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乙方保证积极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乙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和相关事项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以及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可以为评估和推进本交易项目而向其管理层、合作伙伴或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但前提是被披露方需对披露方承诺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书仅为甲、乙双方有关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双方还可就其中的具体问题另行约定,另行约定可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但不得与本协议书的内容相违背。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址:  (公章)年月日  篇七: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辽宁省市签署。  转让方:大连正源企业有限公司(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大连正源企业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册号:,住所:。  2、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持有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商行”)4500万股股份,每股价值人民币2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乙方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的锦州商行4500万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份转让  1、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向乙方转让价值9000万元的锦州商行股份。自股份转让生效之日,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该部分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义务。  2、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受让前述甲方所持锦州商行的股份,享有和承担该部分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义务。  第二条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资产情况  锦州商行的资产情况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号《审计报告》(见附件1)和××号《资产评估报告》(见附件2)。截止XX年月日,锦州商行资产总计为万元,负债总计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具体资产范围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对价及支付  (一)对价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锦州商行股份应当支付的对价为9000万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第四条股份转让期间股东权利的享有与义务的承担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期间,锦州商行生产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理、对外融资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应当告知本合同各方,并由本合同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  (二)甲方应当督促锦州商行管理层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地按照正常及既往的方式经营管理其业务。  第五条声明和保证  (一)锦州商行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取  得经营其业务所需的必要权利,以及一切准许、授权、许可和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并且,该等准许、授权、许可和同意持续有效,并未遭取消或吊销,亦未发生任何情形可能导致上述准许、授权、许可和同意被暂时取消或吊销。  (二)如因本次股份转让前锦州商行存在的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被追究股东责任时,甲方保证在该等情况下乙方无须承担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甲方对其转让的锦州商行股份拥有合法、完全、排他的权利,且该部分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其转移的法律障碍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诉讼、仲裁、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索偿请求等。  (四)各方均具有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能力,并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五)各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均在各自的权利和营业范围之中,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必要的授权,并且不会违反:  1、各方须遵从的任何法律规范;  2、各方合法成立及依法存续所依据的任何文件或各方的章程性文件;  3、各方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合同,或对各自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或合同。  (六)在需要时,各方将签署并作出必要的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为确保乙方能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应当协助锦州商行及乙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手续,作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同锦州商行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权交割  各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按其在锦州商行的持股比例享有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附属于该等股权的全部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  第九条评估基准日后损益的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锦州商行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锦州商行因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转让方;因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转让方补足。  各方同意,锦州商行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后至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锦州商行的盈亏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当全力配合前述审计工作,并以审计结果作为确认锦州商行评估基准日后损益的最终依据。(可去掉)  第十条各种手续的办理及税费负担  (一)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须的各种手续,由锦州商行负责办理,本合同各方应给予配合。  (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其他方终止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违约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总计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缴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应指本合同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无法避免或对其后果无法克服而导致任何一方部分或完全地无法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及任何其他前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克服的情形,包括一般国际商业惯例公认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合同受阻碍的一方可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内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而不得被视为违约,但受阻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国法律向其他各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应被视为存在不可抗力事件。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进行协商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以减少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受阻碍的一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续期间可免除其由于不履行本合同之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篇八: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保证条款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篇九: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篇十: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元,实收资本________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______(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___方(备注: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XX%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订立。  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  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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