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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 合同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 甲方:合作社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种植山桐子果树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山桐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将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的管护发包给甲方,甲方作为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管护的总承包人;乙方通过分包的方式获得入股土地及其它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的管护工作,并通过管护获得收益。 二、合作期限 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总合作期限为30年。 第一阶段: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截止日期为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截止日期)。 第二阶段: 在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若乙方继续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的合作期限无条件顺延至年月日。 在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若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更,由甲、乙双方和该土地的下一轮承包经营者共同协商合作条件和合作期限。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社),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详见附表)。该土地主要用于甲方山桐子种植基地的建设且土地性质不是耕地。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付 乙方应于年月日将其入股的土地交付甲方,甲方从年月日起获得该入股土地的经营权。乙方于年月日将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按照村委会及政府的相关规定登记到甲方名下。乙方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交予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入股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1/4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作期内,山桐子项目建设投产后,甲方按照山桐子鲜果结算价不低于4元/公斤,山桐子干果结算价不低于8元/公斤,或参照当年四川省内干油菜籽的平均价格对应山桐子干果价格或山桐子鲜果市场价格的计算方式按比例分红给乙方。乙方按照入股土地上山桐子果实实际结算金额的20%进行分红。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分红、收益等其它股东权利。 2、甲方按年根据乙方入股土地上管护人交付给甲方的山桐子果实数量和上述约定的价格比例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甲方从入股土地上收果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逾期三个月未给付分红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所需费用。在双方合同到期后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时费用亦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3、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除土地被征收及不可抗力,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乙方退社,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5、甲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转入、收回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配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入转出手续。 2、乙方应监督甲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不影响山桐子树正常生长的前提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可以在其入股土地上种植其他农作物或进行林下养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对该项收益享有所有权。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协调土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合同期满前,乙方提出退社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与甲方按照本条约定完成退社结算后,方可收回入股土地。退社的具体结算范围和方法为: (1)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在乙方入股土地上投入的构筑物等修建成本(按30年摊销的剩余部分); (2)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入股土地范围内的山桐子树及其后续果实结算量的收益给甲方: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收果单价乘以截至退社当年度本合同的剩余年限乘以上一年度果实结算量,再乘以乙方应得的分红比例(20%)。 2/4 6、乙方应按当时的政策自行负担相关的税费。 八、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建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如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是由乙方出资,则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属原土地所有人,甲方不得在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再次流转。 2、如生产经营需要,合作社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应当征得理事会同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乙方对该方案有建议权。 5、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 6、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7、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 甲方在入股土地上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或实际建造方所有,乙方出资修建的归乙方所有; 入股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或土地所有人所有; 入股土地上的山桐子树挂果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40%(甲方或果木实际所有人):60%(乙方)比例分配; 山桐子树木的补偿费按40%(甲方或果木实际所有人):20%(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40%(管护承包方)比例分配。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3/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书,并报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 队(组)(签章): 年___月___日 村民委员会(签章):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年___月___日 4/4 篇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明细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种方式支付股份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公斤(大写:)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股权红利。 3.其它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篇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陕西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寺沟大队庙墕村合作社 陕西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寺沟大队庙墕村承包土地入股合同:甲方(入股方):住所: 乙方(受让方):住所:电话: 为了“响应陕西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寺沟大队庙墕村片区种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果园的政策号召”为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的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陕西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寺沟大队 庙墕村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公司亩产利润10﹪,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合作社每年每亩年平均办法利润分配办法执行。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在前期年,所有投资(如推地,肥料,树苗,劳务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年期满后,合同期间内,乙方不给甲方出任何承包土地资金,甲方享有分红权,经乙方经营销售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红利,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平均亩产值利润10﹪,具体分配金额以当年平均亩产值利润销售收入经理事会共同计算分配,当年数额作为股权红利,具体分配数额向全体股民公布。 四、交付土地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 期后收回流转土地。 2、甲方应配合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的用途,但甲方要尊 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 理权。 4、 5、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向甲方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劳务用工。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用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应由 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造成损失的,应于以赔偿。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村委会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亩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 二、入股期限入股期限为:自建立果园起至乙方停止经营为止。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即合计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红利。乙方支付总利润40%给所有土地户,甲方按入股面积收取分红。 四、支付时间 上述股权红利支付于产生利润年的12月31日支付。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入股的土地。 2.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集体织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按照合同约定,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及所需房屋等设施。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 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 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明细表 二、入股期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入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份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公斤(大写:)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股权红利。 3.其它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篇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合同 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XX省XX市XX镇XX村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营项目是农副业,畜牧业,园林及农副产品深加工,观光旅游业等生产经营及租赁。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股份合作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承包期限结束止。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一)采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权红利: 1.保底分红。保底分红期为三年。 2.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将纯收益的30%作为合作股的红利分配。 (二)支付股权红利方式: 逐年支付。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当年度保底收益和分配红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得股权红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于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将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6.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权红利,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股权红利的5‰承担违约金。 3.甲方不准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若因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留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树木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约定处理;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按约定补偿。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招远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远市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土地总数:亩。 位置: 合作地:亩。 记储地:亩。 果树:亩 其他: 本人能种: 入股形式单独约定:亩亩入股形式单独约定: 附件1 土地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解放农村生产力,搞活经营权,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实行规模化经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条合作社宗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第三条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四条地址: 第五条性质:股份合作。 第六条经营范围及方式:从事农副业,畜牧业,园林及农副产品深加工,观光旅游业等生产经营及租赁。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我约束,民主管理的机制。 第八条目标:村民集体致富,为能者提供一致富平台。 第二章股东、股权设置和管理 第九条承认合作社章程,符合有关条件并按本章程规定,将拥有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入股以及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投入者均作为合作社股东。 第十条合作社实行合同制入社自愿,退出自由的方式,实行统一经营。按股权实行保底分配,土地股实行保底优先分配:一级地200元/亩*年,二级地150元/亩*年,三级地100元/亩*年,山地50元/亩*年。 第十一条股份份额以该户入社的土地面积多少来确定。合作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或确权后剩余期限。 第十二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分为土地股和投资股;土地股以亩为单位,每亩标准产量(一级地)承包田折算股份1股,股权在承包期内可以继承、馈赠,经本合作社同意可以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享受平等权利,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土地股权在承包期限内可以继承,但不得抵押。 第十四条入股后,合作社对持有者签发股权证书,作为股份持有者的股权证明和分红依据。土地股分红有两种形式:一是合作股的土地已被租用,这种土地股拥有分红权。二是记储股的土地未被租用,仍由农户耕种,这种土地股没有分红权。如果农户不想耕种,必须转为合作股的土地。记储股的土地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调整。 第十五条国家粮食补偿款仍由原农户所有。在土地承包期内,有征用土地补偿款,归原农户所有,不纳入合作社收益。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的社员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篇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1 农村土地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甲方代表姓名:乙方(受让方):乙方代表姓名: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亩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的 二、入股期限 自XX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13年(壹拾叁年)。三、支付方式 (一)甲方以亩(4500平方米)土地入股,就可以在设施农业小区内无偿拥有一座占地500平方米设施农业暖棚和26平方米管理房,产权归甲方拥有。(二)股金分红约定: (三)股金分红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四)其他约定。 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股金分红;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作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和保护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金分红。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在入股期限内因故不能继续经营土地的,应将土地退还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入股土地不得进行抵押。 五、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入股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1)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2)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 (3)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3、入股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的约定:4、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篇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伙经营协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合伙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合伙经营形式发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注:土地流转承包的四至界线按甲方承包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的原始界线为准。) 二、合伙经营期限 合伙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以农村土地使用承包年限为准。 三、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共同经营,双方共担风险,在经营中的收益,乙方根据每年的实际收入利润的向甲方分配利润。如确实没有产生收益,乙方可以不向甲方分配利润。在种植的果树未挂果前,在果树行距内套种的其它作物的收入用于未挂果前的果树养护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资的方式 采用乙方投资方式自主经营。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应于日前将合伙经营土地交付乙方。(并将协议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作为发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合伙经营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3、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合伙经营的土地有生产自主经营权。 4、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收益,甲方和乙方共担风险,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合伙经营的利润。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合伙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评估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有关调解; 2、提请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响应“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村民小组各家庭承包户将自己所有的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予村民小组专业合作社,用于土地集中经营开发。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16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股权份额确定以及收益分配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 四、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入股方代表签字、捺手印: 受让方签字代表签字、捺手印: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各发包方签字、捺手印 篇十: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范本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镇__村__组__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入股期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入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