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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国有土地作价入股合同(共9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XX年06月11日浏览次数:2404 一、业务事项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二、主办处室:国土管理处 三、业务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55号令 3、市政府有关文件 四、办理属性:审核 五、业务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按长政发[XX]16号《长沙市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执行 六、业务办理时限: 调查阶段7个工作日 本局受理审查阶段16个工作日 七、业务办理阶段及所需资料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本业务办理需要经历咨询调查、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发件等四个阶段。在发件前各阶段中,咨询调查阶段主要是进行测量、地籍调查、面积及权属审核;申请受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是否达到受理要求;审查决定阶段主要审查入股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税费缴纳情况,土地评估价格是否合理科学、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以及入股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本业务办理各阶段所需资料如下: 咨询调查阶段所需资料 1、用地申请书和资料出证书 2、立项批文 3、原用地审批单、红线图、土地使用证或标示用地范围的原统征红线图 4、地面附着物权属证书 5、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b.代理书 c.代理人身份证 d.企业持职代会意见,事业单位持主管单位意见 e.有关领导批示、会议纪要 6、1:500—1:XX现状地形图或地籍图 7、规划定点蓝线图2份 申请调查阶段所需资料 1、以上形成资料 2、省以上人民政府关于作价入股的批文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审批单等原件各1份 4、建设用地会审表 5、地籍测绘成果 6、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备案表 审查决定阶段所需资料 1、缴款通知书、税费交纳凭证 2、国有土地供应签报审批单 3、土地作价入股合同 发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土地作价入股合同 3、红线图 作价入股土地登记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地上新确认的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一、基本概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二、法律特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审批权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改制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国土资源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其中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行业、企业有: (1)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主要采取授权经营和国家出资入股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2)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当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 (3)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根据1999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的,在改制企业拟订的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土地估价报告经企业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四)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明确了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的权益,即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 (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法人营业执照。 4、法人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6、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申请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如在注册地公证的应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7、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9、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决定书 10、土地估价备案表 11、土地估价结果确认书 注: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程序 以土地出资,得确认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价出资的。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直接作价出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需经一定程序方可。而且,土地使用权上不应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2、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接着,要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 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租赁;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自XX年2月1日起施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三十条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三十九条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形成的股权,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单位持有,所得收益应当缴入同级财政。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县以上人民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决定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持有。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其土地使用权。 长沙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等有偿使用行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五、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除法律、法规及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可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工业项目用地也应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得采取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 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XX]36号XX年2月28日) 各市土地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下发前,各地在企业改制中涉及的土地资产采取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市为单位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5月1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凡有关处置手续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一律按本规定重新进行规范。 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育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方式,是出让方式和国有土地租赁方式的补充。 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计作国家资本金或界定为国家股股本金。 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土地资产计作国家资本金。 第五条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性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土地资产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一)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资产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将土地资产转换成为国家向企业注入的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 (二)对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土地资产可以采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土地作价后转为国家资本金。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境外上市公司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批准。 属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境内上市公司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必须办理地价评估,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后,由具备A级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规范的土地估价报告;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二)企业应当根据土地资产状况和地价评估结果,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三)土地估价结果和企业拟订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丰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必须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 (四)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委托持股合同》、《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处置的,由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决定书》,并由省国土资源厅与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出资方式处置的,由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决定书》,并由省国土资源厅与国有独资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由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并由省国土资源厅与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委托持股合同》、《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经核准的土地估价结果核定的年租金的20%的标准缴纳土地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收益的缴纳标准还应当结合土地资产折合的国家股股权收益情况综合确定。 土地收益由省国土资源厅按年度收缴,并上交省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收购储备。 第十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第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土地资产作为国家出资的价格水平要区分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一)土地所在地已经实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出让金标准计作国家资本金或国家股本金; (二)土地所在地没有实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按照评估确认地价的20-30%计作国家资本金或界定为国家股本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在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年限内,企业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委托持股合同》、《土地使用合同》的规定,对作价入股的土地享有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利;对作价出资或授权经营的土地享有在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以再次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的权利,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抵押。 土地资产在重新配置时,涉及改变土地用途或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的,应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要补交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款或转增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 第十三条以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在企业依法重新配置时,必须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具备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地价重佶,并以重估价格为底价进行转让、再行作价出资(入股)、出租、抵押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在土地资产重新配置后30日内将有关配置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土地资产营运情况年度报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承担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 第十五条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对企业经营土地资产情况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或超越委托或授权权限使用或处置土地的,要予以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需要,省国土资源厅也可以委托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的市属企业进行土地资产监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厅有权予以纠正或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一)未按照规定全额、及时缴纳土地收益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越委托、授权范围配置土地; (三)土地资产重新配置后未按照规定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 (四)未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土地资产营运情况年度报告的; (五)出现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形的。 第十七条本规定实施前,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处置,有关处置手续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必须按照本规定重新进行规范。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作价出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必须依法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受范围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作价出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必须依法审批;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方式配置土地。 改制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的处置批准文件到国土资源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受范围限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其中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行业、企业有: 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主要采取授权经营和国家出资入股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当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 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价出资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的,在改制企业拟订的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土地估价报告经企业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4、作价出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国家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的权益,即以作价出资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内容明细表 土地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责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甲方将在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公司,在土地和厂房条件具备后一个月内迁入并注册在乙方管辖的杨镇工业开发区。 2)甲方将其承担的国家“863”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项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化。 3)甲方有义务引进其它的“863”项目公司落户乙方工业园区,并配合乙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事项。 4)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合法经营,尽快让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5)甲方招聘企业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员。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证明文件。 2)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并保证属于北京市规划局批准的工业用地。 3)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三个月内,乙方协助为甲方获得不少于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乙方负责落实并保证甲方享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人才引进等等;同时享受地方政府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返还政策。 5)在甲方落户乙方工业园区之后,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投资政策,相继解决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户籍。 3、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亩,人民币9万元/亩,50年使用权;厂房:1500M2,轻钢结构,600元/M2。上述厂房由乙方投资修建,土地与厂房作价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左右。 2)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厂房入股参与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 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甲方公司董事会,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乙方将1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和1500M2厂房的产权转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费由公司承担。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3)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将甲方需要的1500M2厂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4)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须做到六通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费用属于12亩土地面积以外的投资由乙方负责,12亩土地面积以内的投资除了厂房、道路、围墙和岗亭外由甲方负责。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6、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能,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7、合作期限、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与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长。 2)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8、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书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授权经营的区别 依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从法律关系上看,企业在国企改制中通过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以相应价值的股权为代价的,它应当是企业的完整的法人财产,与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有着明显的不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年5月31日发布的《对关于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规定,对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国家入股的,股份制企业对入股的土地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样的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具有有偿性,类似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可参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作为评估价值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即只有国家作为股东才能取得。而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甚至可以是个人,由此看出,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性质类似于划拨土地使用权。 而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其依法转让应当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签订出让合同,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其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进一步明确国家作价出资和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权益。以作价出资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以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作价出资、租赁,或在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但改变用途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时,应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可以看出,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须缴纳出让金,而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补缴出让金。 最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可以看出,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时,无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直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而从《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看到,作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的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入股合同书 标的公司原股东:、、、 入股新股东: 住所: 法定代表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因甲方标的公司需使用乙方位于的这宗国有土地,故邀乙方用这宗地的使用权作为出资入股甲方标的公司,乙方表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入股合同条款。 一、入股标的公司 甲方原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有限公司。 二、乙方入股出资 甲方同意乙方将位于这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人民币元作为出资入股标的公司。 三、甲方原共有公司的财产折价款作为股份实际出资。 甲方原共有公司的一切财产作价元作为甲方各股东在标的公司的共同出资,各股东的出资额由各股东另行商定。 四、甲、乙双方在标的公司的实际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各股东实际出资共计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实际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五、乙方入股出资到位 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这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入股标的公司的出资,因此乙方须将这宗地的使用权人依法变更登记为标的公司,甲方必须 配合乙方办理;这宗地的使用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视为乙方入股出资足额到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六、乙方入股前,标的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甲方享有和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入股后,标的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享和分担。 七、乙方入股后,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修改标的公司章程,且办理好股东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八、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甲方各股东签字,乙方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各股东每人一份,乙方二份,标的公司存档二份。 甲方各股东签字: 乙方:标的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订立日期:二○一四年月日 服务事项名称:国家作价出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项目编号:FWF-10 责任部门:海淀区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登记规则》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证件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收件 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符合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2、地籍测量成果; 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宗地登记表、房屋土地登记表; 宗地图。 3、地籍调查表; 4、企业改制方案及批准文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 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曾核发过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8、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0、完税或免税凭证;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 经核实该宗地存在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的,不予收件。 时限:个工作日 二、受理 受理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标准:同收件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先核实该宗地的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对有限制信息的项目,进行退件处理。 予以受理的,对无限制信息的项目需补正材料的,出具《行政服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不予受理的,经科长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出具《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265 日期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应在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行政服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时限:个工作日 三、审查 标准:宗地权属来源清楚合法,测量成果准确,四邻无争议,符合登记条件。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查,制作《土地登记审批表》,填写审查意见,并将限制信息情况填写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中。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符合标准的,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符合标准的,制作《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审核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及内容进行审核。 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不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应与经办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 时限:5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及内容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土地登记审批表》中填写审定意见。 266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定意见。 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 上报海淀区政府审批。 本岗位责任人:海淀区政府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将审核合格的土地登记材料等文件上报区政府审批,批准后转告知环节。 时限:时限中止 七、告知与颁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登记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制作相关文件。 再次核实该宗地的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备注栏中注明。对存在限制权利情况应停止发证,按相应程序作退件处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准予办理的,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卡》填写《土地归户卡》,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盖土地登记专用章。 不予办理的,制作《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 2、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进行通知。 通知申请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等文书材料,申请人凭《收件单》等凭证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 时限:2个工作日 八、公示与归档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267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每周一将上周办理结果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应在本周内将办理结果在网络上予以公示。 申请人领取相关材料后,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应在一周内将审批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在1个月内完成档案入库工作。 268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