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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装修合同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使用说明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
的,均视为验收合格。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粘贴印花税票处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
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曰;竣工日期年月曰。1.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1)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
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
台门窗的墙体。(1)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2)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3.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4.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
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1)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
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1)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定的文字协议”为确电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8.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03);(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o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9.2X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
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第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8.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9.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2-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年月日市场主办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勺情收费维修;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o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
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工程责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第二次付元。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一、工程地点:二、形式结构:室厅卫,为平层三、工程项目:(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O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滋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六、合同付款:(大写)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口;合同款包干口。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yco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身份证:联络方式:家庭住址:第一条工程概况1.装潢施工地点: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房_厅_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3.承包方式: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
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5•总价款:「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元,抵工程款元整,剩余工程款—元。大写(人民币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6•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约—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1.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
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
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1.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剩余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合计元整。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住址:住址:电话: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