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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股东协议书4篇-条据书信本文名目2021股东协议书出资股东协议书范本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书格式三方合作股东协议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 __、__和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太原联创思维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其次条公司名称为:__。 第三条公司住宅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担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50000元_整(rmb_伍万元整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互利共赢,风险共担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担当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安排; (二)参与或者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安排;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担当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挺直或间接参加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供应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隐秘。
其次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其次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托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其次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其次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其次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隐秘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旧有效,直至该隐秘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依据公正的原则决定,视大事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状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次节董事会 第三__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依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酬劳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阅历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帮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格外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__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__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董事会决议实行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看法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托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托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托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托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患病损失的,参加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当公司的总经理。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__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依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状况和盈亏状况。总经理必需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掌握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根据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当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__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订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赐予关心,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担当。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安排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缘由。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刻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供应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__条公司财产按下列挨次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安排。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安排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__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签):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出资股东协议书范本2021股东协议书(2)|返回名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xx市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讨论和共同协商,全都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担当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掌握和经营。 其次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依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根据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担当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商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__年月日前其次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安排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根据5:5的比例进行安排。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乙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掌握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进展过程中消失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状况,各股东应根据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状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汲取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全都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由于公司由甲方实际掌握和经营,假如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其次条第1款商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商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全部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加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假如本协议与章程商定不全都,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书格式2021股东协议书(3)|返回名目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公司%的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 2、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担当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需担当股东的义务。 (上述内容系"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的必备内容,其余内容由出让方和受方自行商定)。出让方:(签、盖章)受让方:(签、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方合作股东协议书范本2021股东协议书(4)|返回名目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其次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商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安排与债务担当 1、工资安排:
2、奖金安排: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化,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协商后决定。 3、盈余安排: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安排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4.债务担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商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 ③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④合伙协议商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托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 3.合伙人安排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商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像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连续 (一)在退伙的状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连续以原企业名称连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汲取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连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商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连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消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缘由。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托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当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挨次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方法进行安排。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安排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__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假如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担当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全都,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相关内容股东协议书模板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格式项目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东退股协议书格式公司股东合伙协议书精选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书格式股东投资协议书范本最全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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